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凌云县第三产业扶持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政府办|0 文号: 时间:2017-10-19 04:48:00 点击: 次


  为进一步促进凌云县第三产业的发展,发挥第三产业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我局结合凌云县第三产业发展实际,开展第三产业扶持奖励政策的修订工作。

   一、修订主要依据

  第三产业扶持奖励办法主要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为依据。

   二、修订原则

  (一)奖励金额确定化,明确资金扶持的刚性条件。明确资金扶持的刚性、客观条件,减少擅定标准、擅定比例等人为因素的影响,将“不超过”、“最高”等表述转化为确定金额数,如批发业扶持30万元。

  (二)保证扶持政策与产业导向的一致性,增强扶持的靶向性。在政策中明确每个重点片区的扶持方向,加快重点园区产业集聚,提升产业竞争力,避免“撒胡椒面”现象。

   三、主要特点

《凌云县第三产业扶持奖励办法》共包括14条。

一是符合扶持奖励的条件要求。政策规定本扶持奖励办法适用于在凌云县注册、统计、纳税、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限上批零、住餐、交通物流及服务业的企业(含大个体户),符合奖励的条件为:批发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万元及以上;货运、物流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交通运输、租赁、商务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公共等服务行业的企业;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服务、修理、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服务等企业。

二是奖励资金的来源渠道。我县第三产业发展扶持经费由县财政安排资金解决。

三是具体扶持条件。一是首次列入限额以上企业扶持,被首次纳入限上第三产业企业的企业或个体,批发业扶持30万元;零售业扶持12万元;住餐业扶持6万元;货运、物流业扶持5万元;服务业企业奖励6万;对电子商务企业被确认为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奖励资金增加一倍。二是年度强优企业扶持。被评为年度强优第三产业企业的企业或个体,限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30%以上的,按增长速度最高的前10名分三个等级给予扶持。一等奖1名,扶持3万元;二等奖3名,各扶持2万元;三等奖6名,各扶持1.5万元。三是年度第三产业经济目标考评扶持,三产限上企业完成当年县商务部门下达各项经济指标任务给予一次性扶持1万元(已获首次列入限额以上企业或年度强优企业扶持的企业除外)。

四是申报企业条件。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前提条件:一是所经营行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是当年没有发生较大或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近3年内没有发生走私、聚众赌博、非法斗殴等违法违规事件。三是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依法缴纳职工当年社会保险费,没有发生重大劳动争议,并且完成年度市、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增长目标任务。

五是申报程序。由企业向县商务局提出申请,由评审小组审核后,再提交县人民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将获扶持企业名单在政府网站、县城LED显示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公示期满后,由县人民政府将获扶持的企业名单交由县直相关部门办理落实。

  • 分享:
网警
  • 主办单位:凌云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凌云县人民政府网
  •     桂ICP 12007659 号             网站标识码:4510270001
  • Copyright 2012-2016 lingyun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 本站资源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技术支持:百色创慧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