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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0 文号: 时间:2018-02-27 09:07:01 点击: 次

第一部分:凌云县安监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凌政办发[2011]131号文件,我局代表同级人民政府拟定安全生规范性文件,受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提出和推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定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计划,规划,并组织落实;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按职责权限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严惩违法违章行为;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负责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和通报,组织、协调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对事故调查结果进行批复;组织指导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属行政机关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下设办公室、法规股(设在局办公室)协调与应急救援股(承担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监管股、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健康监管股、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我局核定行政编制4人(其中领导职数3人),工勤1人,参公事业编制4人。现在职实有人数9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职员2人,工勤1人,2人退休,单位自负人员2人。政府同意聘用人员(安全生产协管员)4人。

 

第二部分:凌云县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涉密信息请勿公开)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71.88万元,与2017年199.04万元相比减少27.16万元,下降13.65%,下降原因为有人员退休及项目工作经费减少。其中:预算内正常经费拨款121.88万元,2017年142.54万元相比减少20.66万元,下降14.45%,下降原因为有人员退休。专项补助收入(不含追加补助)50万元,与2017年56.5万元相比减少6.5万元,下降11.5%,下降原因为项目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 155万元,与2017年185.41 万元相比减少30.41万元,下降16.4%,下降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和项目减少;占支出总预算的 90.18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 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 %,同比增(减)万元,增(减)0  %;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4.2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48 %,同比5.2万元)减少0.93  万元,下降17.88  %;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6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5  %,同比8.43万元)1.82 万元,21.59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 121.8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70.91 %,同比142.54万元)20.66  万元,下降14.49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2.71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4.27 %,同比114.45万元)11.74  万元,下降10.46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9.17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73  %,同比19.66万元)0.49  万元,下降2.49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9.09 %,同比56.5万元)6.5 万元,下降11.5 %。下降主要原因:为去年为乡镇安监站备配一批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设备。

 

二、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71.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1.88 万元,项目支出50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 121.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凌云县安监局部门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  万元,主要用于:安委办工作经费6万元,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经费5万元,安全员执法业务培训经费3万元,“安全生产月”及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5万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农药)零售许可证工作经费1万元, 道路交通、矿产资源及烟花爆竹等监管经费4万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经费2万元,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4万元,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经费5万元,打非治违工作经费3万元,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工作经费4万元,视频会议网络通讯费1万元,矿山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经费1万元,扶贫专项工作经费6万元。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好处支出情况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万元(全口径),比上年增加(或减少)3 万元,增长2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4.5 万元,比上年增加3 万元,增长200 %。主要原因:2017年大部上级督查接待由政府接待办接待,2018年转由本单位自行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已全部上公车管理平台。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万元,比上年增加3 万元,增长  2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没有此项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4.5 万元,比上年增加 3 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2017年大部上级督查接待由政府接待办接待,2018年转由本单位自行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已全部上公车管理平台。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凌云县安监局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本部门预算单位由凌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下属二层机构凌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构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 121.88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凌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及二层机构凌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桌椅、空调、视频会议设备、安全执法装备等。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凌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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