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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玉洪瑶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0 文号: 时间:2018-02-27 09:58:39 点击: 次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 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党委、人大、行政,团委,妇联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及村委会。分别是:

1、玉洪人大

2、玉洪政府机关行政

3、玉洪共产党

4、玉洪团委

5、玉洪妇联

6、玉洪政府事业

7、凌云县玉洪林业站

8、凌云县玉洪水利站

9、凌云县玉洪文化站

10、凌云县玉洪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

11、玉洪乡国土安监城建环保站

12、玉洪乡村干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1.玉洪乡党政机关编制数33人,在职33人;2.玉洪瑶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数3人,在职3人;3.玉洪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2人,在职1人;4.玉洪瑶族乡林业站编制数4人,在职4人;5. 玉洪瑶族乡文化广播站编制数2人,在职1人;6. 玉洪瑶族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数20人,在职15人;7.玉洪乡国土安监城建环保所在职6人。玉洪乡政府在职实有人数63人。

 

 

第二部分:玉洪瑶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涉密信息请勿公开)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029.7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29.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补助10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补助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补助0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7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2018年玉洪瑶族乡部门预算支出1029.7元,比上年增加20%。其中:

1、按功能科目分析:

 201类一般公务服务支出452.46万元,比上年增加19.51%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06万元,比上年增加80.6%210类医疗卫生支出151.98万元,比上年减少0.01%213类农林水事务支出361.07万元,比上年增加30.6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40.1万元,比上年增加10.65%

2按支出结构分类

1)基本经费支出959.7万元,占总支93.2%,比上年增加26.63%。其中:工资性支出539.69元,比上年增加34.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59万元, 比上年增加13.9%;商品和服务支出137.43万元,比上年增加27.76%

3)项目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6.79%,比上年减少36.36%。主要项目是综治工作办公经费、纪检工作经费、扶贫攻坚工作经费、宣传工作经费、宜居乡村经费、产业发展工作经费、项目协调工作经费、应急工作经费、、政务中心运行工作经费、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计生专项工作经费、节庆文体活动、征兵工作经费、市政维护与管理等其他支出。

 

二、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46万元。其中:人大事务20.7万元;群众团体事务9.84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2.46万元;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06万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万元;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98万元;5.农林水支出361.07万元;6.住房保障支出40.1万元。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玉洪乡政府无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玉洪乡政府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8万元,比2017年预算18.3万元,增2.5万元,同比增13.6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玉洪乡府新增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上(下)降0%,上(下)降原因:无出国(境)需求。

       2.公务接待费2018年5.80万元,2017年预算5.80万元,同比增0万元,增0%,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缩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费2018年15万元,2017年预算12.50万元,同比 2.5万元,原因:2018年玉洪乡府新增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2018年我乡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党委、人大、行政,团委,妇联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及村委会。分别是:玉洪人大;玉洪政府机关行政;玉洪共产党;玉洪团委;玉洪妇联;玉洪政府事业;凌云县玉洪林业站;凌云县玉洪水利站;凌云县玉洪文化站;凌云县玉洪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玉洪乡国土安监城建环保站;玉洪乡村干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959.7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根据各部门报送上来的采购需求,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条例及八项规定重点于满足日常办公运行需求进行编报。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203.74万元,其中包括:房屋及建筑物120.74万元、通用设备41.5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1.43万元。

 

(五)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720]玉洪乡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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