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玉媚同志任县民族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陈灵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王权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秀波同志任县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所所长;
李顺华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韦华福同志任县物价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民族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劳秀萍同志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叶灵东同志任县商务局主任科员;
岑正鹏同志任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副主任科员;
免去周于佳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2017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