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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

来源:扶贫办|0 文号: 时间:2018-01-18 04:04:00 点击: 次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扶贫对象的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有效实现转移就业和创业,促进扶贫对象增收致富,增强扶贫对象的获得感,确保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扶贫扶智扶志,以帮助扶贫对象“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以普通高校、中高职业院校、巾帼励志班、“两广”对口扶贫协作学校为培训平台,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培训和技能技术培训,着力提高扶贫对象素质,为脱贫攻坚提供智力、技术支撑和人力保障,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和减贫事业全面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全面提高我县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质量,确保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实现“培训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批”的目标,特成立凌云县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何大功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 黄凤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石永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永明  县扶贫开发办主任

梁福积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吴先湘  县财政局局长

        李  伟  县审计局局长

        李代翔  县教育局局长

        冉景奎  县文广局局长

        姚荣珑  县农业局局长

        左明欢  县林业局局长

        何堂锋  县畜牧水产局局长

        谢再腾  县茶叶管理中心主任

        董长勋  县桑蚕办主任

        李忠诚  泗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秦金燕  下甲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国升  伶站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顺堂  朝里乡人民政府乡长

 盘荣茂  沙里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桂兰  逻楼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再举  加尤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胜彪  玉洪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宣毅  县职教中心校长

王周新  凌云县高中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陈永明兼任,工作人员从县指挥部、扶贫办宣传培训股、教育局和县职教中心抽调组成,负责扶贫培训日常事务。

    三、“雨露计划”培训对象

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6、2017年脱贫户),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四、培训任务及资金概算

我县2018年计划进行扶贫培训3100人,安排扶贫培训资金503万元。具体培训人数及培训资金安排计划如下表:

凌云县2018年扶贫培训第一批资金计划安排表

序号

培训项目

    培训   人数(人)

补助标准(元/人)

培训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第一批(万元)

第二批(万元)

合计

3100


503

503


1

2015、2016、2017级中高职生续补

1000

3000

300

300


2

短期技能培训

200

3000

60

60


3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1000

800

80

80


4

“两后生”培训伙食补助

100

5500

55

55


5

实用技术培训

800

100

8

8


五、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

(一)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18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可申请补助。本科预科生在取得本科学籍的当年可申请补助。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可获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5000元。

(二)职业学历教育。   

根据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2017、2018级新生入学时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同一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可继续申请补助。

根据桂政办函〔2016〕79号文件精神,属于2016年脱贫户学生的,可继续申请2017—2018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和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补助;属于2015年退出户学生的,不能继续申请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补助。

上述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1500元。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2000元。

(三)“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

参加“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的学生,在按照《广东省扶贫办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区扶贫办关于印发“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扶办〔2015〕37号)规定享受广东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上述第二项“职业学历教育”规定享受广西扶贫助学补助。

(四)短期技能培训。

1.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的16-60周岁的青壮年劳动力可申请补助。培训误工费补助按30元/人·天计发,由承办培训机构发给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

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天,分理论授课和实践技能培训,培训具体时间按职业工种规定的课时安排。扶贫部门按每人每期3000元的标准结算培训经费给培训机构,人数以考取职业资格证的学员数为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费(含管理费、教师课酬、教材资料费、实验实习耗材费、教室租用费)、学员伙食费、住宿费、前往企业就业交通费、误工费、考证费等。

2.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自主参加技能培训,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含)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的,每人可申请一次性奖励800元。获得职业资格证的时间以职业资格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同一人考取多个全国统一的技术等级相同的职业资格证只能获得一次补助。

已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以及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的学员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不列入奖励范围。

(五)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可获得50元/人·天的补助。

授课教师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3小时。

培训资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

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含对参训学员的补助)不得超过100元/天。创新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模式补助办法由各县自行制定,人均培训经费成本不得超过100元/天。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效推进。

凌云县“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培训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形成有人管事、有人做事、有人监督的工作格局,确保培训工作高质、快速推进。

(二)制定方案,明确思路。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凌云县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的职责,形成相关部门和乡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确保实效。

加强对“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的宣传力度,创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一是县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印制“雨露计划”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板报,组织扶贫办、教育局、职教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宣讲组,对全县8个乡镇进行巡回宣讲,另外要利用短信平台把雨露计划扶贫政策群发给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政策家喻户晓。二是县扶贫办要利用第一书记、扶贫干部等培训机会加强对“雨露计划”扶贫政策培训,确保干部对雨露计划扶贫政策应知尽知。三是各乡镇要组织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二传手”作用,同时,要利用乡镇圩日,拉挂横幅,张贴和散发宣传资料,设立扶贫培训政策宣传台进行宣传。四是县文广局要利用有线电视进行宣传,要组织文艺队深入各乡镇和中学进行文艺汇演宣传。

(四)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一是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2号),确保专款专用。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并做好培训资金的监管,及时反馈整改意见。二是切实建立扶贫培训资金使用公示公开和举报投诉制度,扶贫办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公示补助对象和金额,对群众举报、投诉补助对象资格不符、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及时处理。三是要加大扶贫培训资金使用管理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是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督查考评组要联合县纪委对全县“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宣传工作不定期进行督查,对措施落实不力、宣传不到位、不重视或忽悠了事导致扶贫对象无法享受政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开展“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扶贫对象直接受益问题,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把“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抓好抓实,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

 

 

                                     凌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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