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向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提出申请,由该社提交相关的旅游证明材料(目前百色尚未获准开办个人港澳旅游业务)——窗口办理人员审核材料是否齐全,面见申请人、现场采集相片——1、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材料退还旅行社和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所须补齐的证明材料。2、材料合法、齐全的,窗口办理人员受理申请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交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出入境管理处办公室。申请人到银行缴费。(7个工作日)
二、审核:出入境管理处承办人对申请材料进一步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呈处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
三、审批:处领导对申请材料作出审批与否的决定(特定的申请材料由局领导审批;需进行详细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报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4个工作日)。审批不同意的,窗口办理人员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退回申请人相关材料,将有关材料归档。
四、出件: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中心制证、发证。(不计入承诺时间内)
五、材料归档
六、总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