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8〕24号)文件精神,职业学历教育的补助对象是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6、2017年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上述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1500元。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2000元。参加“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的学生,在按照《广东省扶贫办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区扶贫办关于印发“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扶办〔2015〕37号)规定享受广东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上述“职业学历教育”规定享受广西扶贫助学补助。
按照桂开办发〔2018〕24号文件关于雨露计划执行公示告知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的要求,现对我县1438名拟资助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2018年6月11日—17日)向凌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县扶贫办电话:0776-7612050,7617571。
请点击下载:2018春季学期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名单公示(县级).xls
凌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