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检查组于2015年10月12日到凌云县开展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实情况检查,通过听取项目建设汇报、现场实地考查形式等形式,对凌云县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情况、建设内容、资金管理和后续管理机制制定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指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对此,凌云县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项目实施单位和设备供应方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凌云县环保局于2015年10月13日下达《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整改通知书》,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和设备供应商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项目实施单位整改内容:
1、沉砂井、污水进水口、出水口的水泥盖板,更改为两张活动的水泥盖板,并带有钢筋套耳,方便进行检查维护。
2、沉砂井内必须放置钢筋隔栏棚,防止异物堵塞,方便进行检查维护。
3、污水处理站四周要使用不透钢护栏,并安装进出门,防止安全隐患。
4、更换破裂的污水管网。
5、按审计要求规范整理土建验收材料。
6、整改时限:2015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二)设备供应商要完善以下设施
1、重新安装好厌氧池盖板,厚度要求能达到承载一个成年人重量标准,防止安全隐患。
2、污水处理站要标明各处理池功能标志牌。
3、分散式处理池四周要有固定的防护栏和编号标志牌。
4、装订好规范的宣传栏材料。
5、按区厅要求规范整理验收材料。
6、整改时限:2015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
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