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二、申请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三、需提供材料:
1、个人申请
2、申请人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残疾人须提供残疾证
4、家庭收入证明
5、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6、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3.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五、咨询电话
凌云县民政局低保股: 0776-261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