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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2015年田七生产种植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0 文号: 时间:2016-10-11 03:55:25 点击: 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发展的决定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中草药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田七回家”工程,促进我县田七产业的恢复生产和快速发展,实现农民人均收入倍增计划,为切实推进我县2015年度田七发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家、自治区、市级实施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有利机遇,逐步恢复我县田七的种植生产。同时以市场为导向,依托优势,合理布局,促进我县田七区域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推动我县田七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以优越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田七种植经验为基础,坚持可持续发展,通过建立标准化田七生产基地,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凌云田七品牌。2015年全县计划种植600亩。扶持和培育1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田七生产种植大户(合作社),把田七产业建设成为我县特色鲜明、农民增收致富的特色产业。
    三、实施方式和步骤 
    (一)实施方式      
    1.充分利用本县有种植经验的种植专家和聘请的田七技术员对田七种植进行技术指导,为全县2015年新种600亩田七种植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按田七的药材质量标准和种植技术规范,逐步建立技术规范化、生产规模化的优质田七中草药质量管理规范(GAP)示范基地,同时探索林下田七种植,提高田七质量标准。 
    3.田七种植领导小组加强对田七生产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农业局作为项目牵头部门,做好实施配合工作。形成以农户(合作社)种植为主体、农业局负责技术指导、政府引导扶持的运行机制。  
    4.积极引导产业发展从单户单干向合作社、种植大户规模发展,推广“公司+基地+种植合作社+农户”发展或“种植龙头企业+生产(营销)企业+科研院校(所)+合作社(农户)”的股份制合作方式多种发展模式,提高田七重点发展乡(镇)田七合作社覆盖率。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0月-11月)
由各计划种植乡镇组织干部及技术人员下村屯宣传发动,按种植大户(合作社)带动农户的方式,落实种植红籽和籽条的面积。
    2.前期准备阶段 (2015年11月-12月)
种植户落实种植地块,翻耕整地,做到三犁三耙,彻底进行土壤杀虫、消毒杀菌,按技术规程要求并搭建遮阴棚。
    3.育苗及子条移栽管护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2月)
种植户田七红籽育苗,12月可开始育苗,最好在次年2月中旬前播完,由县聘请田七专业技术人员、县农业局技术人员组织指导种植农户或合作社自主育苗及种植。
尽可能就地购买子条移栽。按技术规程要求,做好土壤消毒、合理密植、施肥等,确保在2016年2月底完成移栽。外地采购子条移栽力争成活率达85%以上,本县移栽子条力争成活率达90%以上。
    4.子条种植管护及采收阶段(2016年3月-2018年2月)
按技术规程要求,精细做好土、水、肥、棚的管理,按产品回收要求做好病虫害综合防治,确保质量好、效益高。
    5.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3月-2019年1月)
    (1)田七种植周期长,种红籽3-4年才有商品七,种植很精细,要认真总结田七产业发展的工作经验,为扩大种植该产业打下坚实基础。
    (2)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及时验收核实兑现补助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证。健全县、乡两级田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设,市继续组建驻县田七生产工作队加强对各县(区)田七生产的检查和指导。凌云县田七恢复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田七生产工作的领导;县田七办做好全县田七生产工作日常工作;县田七办专家技术指导组、田七技术员做好全县田七种植的技术指导工作。各小组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负责田七种植项目的总领导及协调。
    2.县田七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及日常工作。 
    3.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全县新、老田七种植户提供技术指导并对产业的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做好技术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合作交流的方式与田七种植的县、市以及区内外药科大学或研究所密切协作,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等形式进行学习和交流,有计划地培训田七栽培与加工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强种植户技术培训,保证每位种植户都熟悉掌握田七标准化种植技术。
    (三)政府部门整合优化资源,金融部门加大对田七产业发展的融资力度。整合财政、发改、农业、林业、水利等涉农专项资金,向田七产业倾斜;继续协调我县金融部门,加大对田七产业贷款扶持。
    (四)制定种植扶持政策。鼓励具有潜力的企业、合作社和种植户进行田七种植,并对其进行相应扶持。 
    1.实行种植投入补助。
    (1)新种田七。凡新参与我县2015年田七种植(红籽育苗、子条移栽)1亩以上的合作社、种植户(资金自筹或贷款),子条移栽亩成活率在1.5万株以上,且长势良好的;红籽育苗亩成活率在10万株以上,且长势良好的,县人民政府给予每亩4000元一次性补助。
    (2)林下种植。探索性的开展田七林下种植,林下种植子条移栽亩成活率在0.8万株以上;红籽直播亩成活率在1.5万株以上,穴距15-500px ,每穴1-2株,种植面积在3亩以上的,且长势良好的,县人民政府给予每亩2000元一次性补助。
    (3)原棚翻种。在原棚翻种田七子条红籽育苗的不予以补助。
2016年10月底前经验收核实后补贴到位。
    2.实行保护价收购。 积极组织田七种植户与收购企业(中恒集团等)签订田七产品收购协议,实行最低保护价订单收购。田七市场价高于合同最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格收购;田七市场收购价低于合同最低保护价时,按最低保护价进行收购。 
    (五)奖励政策。 县人民政府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县直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1.鼓励奖:对2015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田七种植任务的乡(镇),以300元每亩的标准对任务乡(镇)进行奖励。 
    2.超任务奖:对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种植任务的乡(镇),按超额完成任务综合情况,分设一、二、三等奖,并给予12000元、10000元、8000元的奖励。
    3.对先进个人、专家进行奖励。县委、县政府在2016年9月底前评选10名对田七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专家进行表彰奖励,分别给予先进个人每人1000元的奖励和先进专家每人3000元的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
    以上奖励,2016年12月底前颁发(奖励政策另行文通知)。     
    (六)鼓励七农积极参与田七种植保险投保。田七种植保险可以有效的降低田七种植风险;推进田七种植保险投保宣传工作,增强七农保险意识,保障种植户的利益。
    (七)明确任务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田七种植的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田七产业发展的思路,及时总结交流田七产业发展工作经验,抓好典型示范带动,加大对田七种植重要性、必要性及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为田七产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推动我县田七种植产业健康、稳定、有序、快速发展。
    (八)强化工作信息沟通。各乡(镇)要将本乡(镇)田七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县田七工作领导小组,每月逢8日为工作进度上报日,各乡(镇)要将工作进度以电子文档方式报至县田七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县财政安排资金作为田七生产考察学习、指导、培训等工作专项经费。
    2.此方案的鼓励政策只适用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底前种植田七的种植户。 
    3.田七的种植、管理等技术规程由县田七办另行制定。 
    4.县田七生产办公室办公地址及电话、电子邮箱:县农业科技综合楼三楼310室;电话:(0776)7618603; 电子邮箱:lyxtqb0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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