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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2016年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工作方案

来源:|0 文号: 时间:2016-10-11 03:58:36 点击: 次


为切实加强我县粮食及特色农业产业稳步、健康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经济效益,让全县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为脱贫致富,早日奔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桂财农〔2015〕226号文件精神及《关于申报2016年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凌云县2016年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桂财农〔2015〕226号文件精神及《关于申报2016年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我县作为自治区54个贫困县之一,2016年是第一年获得自治区各项竞争性项目切块下达,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让我县的各项农业特色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早日实现全县脱贫致富奔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农业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粮农稳步增收,财政不断增长的“三赢”目的。

二、申报项目对象及数量

申报对象全部为规上、限上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总数控制在20个以内,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其中规上企业5—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10个,同时,同一个项目不超2家,应重点考虑53个贫困村。

三、申报项目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条件

(一)基本条件

法人类申报主体应当依法注册成立,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或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齐备,有固定的办公和经营场所、具备基本的财务管理要求。

(二)优先扶持条件

1重点支持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的茶叶、桑叶、富硒农产品(茶)、水果、池塘标准化养殖,优势特色农产品(肉牛、铁皮石斛、田七、牛心李、十大功劳、牛大力等)。

2.获得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称号。

3.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模式,与项目实施地农民建立有利益联结机制,且实际带动农民增收效益明显。

4.获得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

四、项目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要求

种植产业类由农业、林业、桑蚕、茶叶等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养殖业由畜牧局组织申报,并严格遵守桂财农〔2015〕22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先提出部门的初审意见,再汇总提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汇总及复核。项目材料申报时间在2016年3月10日为最终截止日期。

五、评审工作程序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打分标准(参照自治区打分标准,并结合凌云县实际制定具体评分标准

(二)评审工作程序

1.现场核实情况。县财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深入申报项目企业或合作社经营现场实地核实。重点核实项目申报的产业面积、扶贫效益、带动群众发展的具体人数、相关证照、办公场所、财务账务等。

2.材料审核。根据桂财农〔2015〕226号文件规定,逐项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企业到工商注册时间,产业经营模式、要求补助资金的模式等。

3.专家评审打分。由财政局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监督部门专家或技术人员5—9人,按照评分标准对申报项目逐一评审打分。评审结果为四等,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60分至70分为合格,71分至85分良好,86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部门联合初审。待收到自治区财政切块下达农业专项资金后,根据专家评分结果,由农业、林业、茶叶、桑蚕、畜牧和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会审,并商定初步项目资金分配扶持方案。

5.县政府审批。县财政会同相关业务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农业项目资金扶持分配草案报县政府审批,待县政府行文批复后,由相关业务部门及时组织实施。

六、工作时间安排

(一)2月下旬至3月中旬,完成全县8个乡镇具体申报企业的项目点实地核实,企业上报材料评审。在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待自治区资金切块下达,在10个工作日内形成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三)县人民政府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将项目资金发文告知各企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部门行文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备案。

(四)各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与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完毕后,由项目主部门邀请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及项目地乡镇、村两委、受益群众代表参与实地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拨付使用资金。

七、财政资金补助方式

(一)项目资金补助方式及标准

在严格依照桂财农〔2015〕226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凌云县实际,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由各项目申报主体依据企业实际选择其中一种予以补助。待自治区专项扶持资金切块下达后,采取自治区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金的40%,总额不超4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分配。

(二)补助资金拨付与使用管理

专项资金下达后,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具体拟定单个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待项目全面完工验收合格后,书面向县人民政府请拨,县财政部门依据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程序办理。

八、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了确保2016年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凌云县2016年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政的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涉及农业特色产业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桑蚕、茶叶中心、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2016年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实地核实、材料上报自治区对应厅局备案、项目验收和相关协调工作。

2016年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和农业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财政局和农业局分管领导担任。具体负责2016年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加强配合。各涉及单位和涉及乡(镇)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农业局等单位开展2016年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工作,指定一名领导,安排专人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三)确保质量。县业务主管部门要整合力量,做好技术指导,督促各企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做好2016年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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