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纪士同志任县商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张乐瑜同志任县浩坤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宏军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琼芬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余天剑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符平洋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值均同志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秀福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韦澔菁同志为凌云县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罗永波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功理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戴学全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罗希海同志的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2017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