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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云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0 文号:凌政办发〔2017〕29号 时间:2017-04-07 03:44:00 点击: 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凌云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5日

 

 

凌云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凌云县位于广西西北部,云贵高原东南麓,隶属于壮乡红城百色市,县域总面积2053平方公里,辖44乡(其中4个瑶族乡)110个村(居)委会,聚居着壮、汉、瑶三个主体民族,总人口22万,1984年被确定为国定贫困县, 199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凌云县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2002年被划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011年被列为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十四个重点片区之一的滇桂黔石漠化连片特困区域项目县。

新世纪第一轮扶贫攻坚开展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整村推进为载体,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大会战为主要方式,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目标,全力推进扶贫开发,先后荣获全区扶贫开发先进县中国名茶之乡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长寿之乡全国平安先进县全国科普示范县等荣誉称号,扶贫开发成效明显,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新一轮扶贫开发,自治区组织部联系帮扶凌云县,在区组织部领导的指导下,凌云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党建引领,四轮齐驱,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县推进扶贫开发战略思路。国家水利部、中广核电集团定点帮扶凌云,广东、玉林对口帮扶凌云;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自治区财政厅、老干部局、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等单位定点帮扶凌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等主动参与,全县大扶贫格局初步形成。

进入十三五扶贫开发攻坚时期,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51127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实现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达到小康社会,特制定《凌云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

 

发展基础


凌云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云贵高原东南边缘,地理坐标在东径106°23′—106°56′5和北纬24°05′5—24°38′5之间,东与凤山、巴马县接壤,南与右江区毗邻,西与田林县交界,北与乐业县相连。县境东西最大距离53.7公里,南北最大距离58.8公里,总面积为2053平方公里。全县处于岑王老山南麓,以山地为主,属山岳地哉,地形起伏大,海拔在210~2062米之间。县城所在地泗城镇距百色市83公里,距首府南宁市257公里。

凌云县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年平均日照1443.7小时,无霜期长达343天,年平均气温20.5℃,极端最低温-2.4℃,极端最高气温38.4℃,大于等于10℃的年平均活动积温6000℃;1月最冷,月均温11.4℃;7月最热,月均温26.4℃。年均降雨量1700毫米,集中在5~10月份,年均蒸发量1406.9毫米,降雨量大于蒸发量,年平均相对湿度78%。夏热多雨,间有涝灾,冬温凉而干燥,偶有低温霜冻,高山地区常有冷冻积雪,秋高气爽,常有春旱、冬旱发生,四季明显。

凌云县总面积2053平方公里,其中,土山面积182万多亩,占总面积59.6%,石山面积123万多亩,占总面积40.4%。高山丘壑纵横,耕地资源匮乏,耕地面积15.86万亩,其中水田5.2万亩,旱地10.66万亩,分别占国土面积的5.12%,1.70%和3.48%。

 

发展环境


一、社会经济发展

(一)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2675元增长到2015年的4923元,年均增长16.5%;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的2300元提高到2014年的5017元,年均增长23%,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

(二)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按照基础设施建设到点的要求,抓好水、电、路、通讯和特色产业发展区等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屯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几年来,共改造农村危房9037户、新建家庭水柜2026座18.2万立方米,解决农村5.91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建成安置新村11个;新建及硬化通村水泥路161条592.5公里,行政村公路通达率100 %,村屯交通网络初步形成,提前两年实现“十二五”期间村村通水泥路目标,贫困村发展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三)扶贫产业造血功能明显增强把产业扶贫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来抓,创新产业扶贫机制,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通过调结构、扩规模、建基地、树品牌,大力实施“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不断做大做强“221”(茶叶、油茶、桑叶、烟叶、林上林下经济)特色产业,扎实推进茶叶、桑蚕、油茶3个10万亩和巨菌草、中草药2个万亩扶贫产业基地建设。几年来,共实现创建有机茶面积1.5万亩,新种桑园3.5万亩、油茶2万亩、中草药2.3万亩,共培育产业发展自治区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4家,全县“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四)智力扶贫成效显著按照智力扶贫到户的要求,把智力扶贫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各阶段教育相结合,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民生、加快发展为核心,以职校优质资源为平台,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提供智力支撑,提高贫困人口自身素质和造血机能。一是大力实施免费职业学历培训,在全区率先把全县初、高中毕业后未能考入高一级学校读书的学生免费到县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几年来,共招收1680名“双后生”到县职业技术学校免费就读,县财政共补助生活费614.75万元。二是建立健全“贫困青年岗位就业培训生活补助机制”,帮助1000名贫困青年到县职校进行免费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并获得技术证书。三是大力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加大对茶叶、桑蚕、烤烟等种养殖产业扶贫培训力度,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共举办有机茶创建、种桑养蚕、中草药种植等劳动技能培训465期7.2万人次,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8万人(次),劳务收入27.3亿元,其中,882人成为产业致富带头人。  

(五)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学费减免和贫困生学费减免,适龄儿童可以在村内上小学,在本乡(镇)上初中,义教阶段入学率达到99.2%,巩固率达到77.4%,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建设教育项目63个。二是建成16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和6个村级五保楼,90%的行政村有两层以上活动用房,70%的村建有农家书屋,100 %的村建有远程教育点,村级办公条件明显改善;三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得到有效缓解,86%的村有卫生室,90%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村内卫生室看病就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到95%,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自然增长、应保尽保。四是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之内;67%的村有文化活动室和篮球场,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78%,91%的农村人口看上了电视,贫困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六)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中直、区直单位(企业)帮扶资金5.56亿元(含专项资金),实施了215个扶贫项目;社会帮扶资金570.26万元,为美丽清洁工程、民生项目方面提供了资金支持。同时,金融扶贫力度加大,为22家企业和困难群众贷款1.02亿元,贴息121.82万元。 

二、“十二五”时期扶贫主要措施

(一)成立指挥部:创新资源整合模式凌云县坚持扶贫攻坚全县“一盘棋”,成立了新一轮扶贫攻坚指挥部,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扶贫的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10个工作小组,从县直相关部门抽调和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安排办公场地、配置办公设备、落实工作经费,指挥部办公室对全扶贫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改、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部门资源,千方百计增加投入。扶贫指挥部已成为我县扶贫攻坚高效统一的协调中心、项目中心、信息中心、数据中心、资料中心和展示中心。

(二)强化引领:创新党建扶贫模式“党建引领扶贫”为抓手,把党组织优势转化为扶贫攻坚优势,不断推进扶贫开发纵深发展。一是创新开展“支部追陇雅,支书学(吴)天来”、“双带双变”、“双培双促”、“双挂双强”、 “瑶乡旗帜工程”党建示范创建和“天来服务之星”示范岗等活动。几年来,共培养了36个“陇雅式”党支部、45名“天来式”村党支部书记、帮扶249名党员发展产业、培养成经济能人。二是成立环浩坤湖片区联合党委。为促进区域统筹、联动共建,将环湖片区弄福村和浩坤村党支部实行组织联建,进一步统筹片区内的旅游开发等资源和党员一体化管理,形成组织联建、发展联议、产业联兴、环境联保、文化联谊、维稳联防的农村区域化党建格局。今年来,联合党委进村入屯进行产业技术指导、培训108场次,培训党员群众3000人次。三是组织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实践活动,选派了4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任职第一书记、选派227名“美丽广西”建设扶贫工作队员驻村工作,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队伍在扶贫工作中的突击队、排头兵作用。四是强化屯级党组织建设。选派了36名干部到核心屯指导组建屯级党小组36个,引导群众发展种桑养蚕等产业10个,成立46个屯级党群理事会,实现党建扶贫到屯。同时,利用陇雅村吴天来基层干部培训学校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村“两委”干部履职和带头能力。

(三)示范带动:创新扶贫开发新模式以沙里集镇为核心,以下甲至沙里公路沿线为主轴,积极探索改革式扶贫开发新模式。经过几年努力,成功打造提升了下甲至沙里沿线的彩架、肖坪、毛洞、兴隆坳、苦岭坳、那爱、弄利、弄谷、弄怀等9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初步形成了下甲镇彩架村至沙里乡公路沿线的新农村示范带建设长廊。探索出党建引领、新村建设、产业发展、教育扶智、社会帮扶“五位一体” 的扶贫新模式,示范带动全县贫困村扶贫开发,全县扶贫开发呈现点上开花、线上结果、面上丰收的新局面。

(四)项目竞标: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围绕建设3个10万亩和2个万亩扶贫产业示范基地目标(10万亩优质高效茶叶基地、10万亩优质高效桑蚕基地、10万亩优质高效油茶基地、万亩中草药种植基地、万亩种草养畜基地),推行“政府挂牌,村两委竞标”的扶贫产业项目竞选机制,搭建公平竞争平台,为贫困村和群众寻找致富项目创造机会。几年来,共抛出桑蚕、中草药、核桃种植等19个产业项目给105个村参与竞标,累计有132个村先后中标,有效将增收产业覆盖到贫困村。

三、扶贫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县直部门领导对扶贫开发工作不够重视,认为扶贫工作就是扶贫办的事情,对扶贫工作得过且过,应付了事。

(二)协作不力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之间协调配合不密切,不积极、不主动。认为资金不在部门或乡镇,项目不由部门或乡镇具体实施,就消极配合;项目实施部门与部门、乡镇之间也不主动联系配合。造成项目实施示范带动乏力,成效不理想,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政策宣传乏力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中,农户对国家、区、市、县扶贫政策还不够了解,甚至不知晓,造成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农户不配合现象,严重影响实现扶贫攻坚预期目标。

(四)扶贫专项投入不足,各部门资金整合力度有限资金投入方面:目前,中央和自治区每年给我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仅有3600万左右,按贫困人口总数来分,人均不到600元。资金整合方面:各项资金使用均有特定的用途和要求,县级很难统筹整合资金,存在分散或重复投入的问题,造成资金利用水平不高,整体上的综合效益难显现。

四、“十三五”时期的挑战

(一)农民收入总体不高,特别是贫困村农民收入与全市、全区、全国差距大。2014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923元,相当于全市(6145元)的80.1%,全区(7565元)的65.1%,全国(9892元)的49.8%。全县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4930元,仅为全区的65%、全国的49.8%。

(二)贫困面广、任务艰巨,扶贫攻坚进入爬坡过坎阶段。2015年底全县还有4.8万贫困人口,占全县农村人口的25.3%。这些贫困人口中,四分之三居住在石漠化程度深、生产生活环境恶劣的大石山区;四分之一居住在交通不便、商品化率低的土山区。这些区域人多地少,土地容量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且建设成本高、项目实施难、经济效益低,扶贫产业支撑力不强,贫困农民自我发展能力较差。是扶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

(三)基础设施滞后。2015年底全县仍有143个自然屯未通公路,涉及49个行政村;3.5万亩农田得不到有效灌溉,工程性、季节性缺水严重,6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有危房5400户,2个村无卫生室,15个村无文化图书室。

(四)致贫原因形式多样。根据2014年底建档立卡数据库分析,致贫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中,缺资金的占38.4%;缺技术的占19.5%;因病致贫的占9.2%;因学致贫的占8.8%;缺劳力的占7.8%;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的占4.6%;缺土地的占3.4%;交通条件落后的占2.7%;因灾致贫的占2%;因残致贫的占1%;缺水的占0.95%;其他的占1.5%。

(五)扶贫专项投入不足。资金投入方面:至2015年,中央和自治区每年拨付给凌云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仅有3600万左右,按贫困人口总数来分,人均不到600元。资金整合方面:各项资金使用均有特定的用途和要求,县级很难统筹整合资金。

(六)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不到位。2015年底,全县“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工作已基本完成,但要做到“四个精准”(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管理、精准考核),面对全县15000多户贫困户,工作难度很大。要真正摸清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做到“一户一策”,正确选择脱贫帮扶路径,如何确定帮扶责任人,确保按时限脱贫等,仍需要开展大量工作。

五、发展机遇

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习近平强调,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依靠自己的双手开创美好明天,立足当地资源,实现就地脱贫。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要实施易地搬迁,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国家教育经费要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

国家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水平,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从根本上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具有重要意义。“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理顺了救灾济困与扶贫开发的关系,使得扶贫开发工作可以专注于具有发展潜力的贫困人口发展。

新农合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通过近几年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村居民医疗负担得到减轻,卫生服务利用率得到提高,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缓解。新农合正在进一步发展完善,对农村扶贫工作的贡献逐渐加大。

 “十三五”期间,凌云县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链接凤山二级路通车,链接巴马三级全面建成,交通网络初步建成。中国名茶之乡、中国长寿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国家园林县城、中国最佳休闲养生旅游名县、全国异地长寿养老养生基地等旅游名片将进一步促进凌云生态产业、旅游业等服务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国家水利部、中广核电集团、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局、财政厅、交投集团、国开行广西分行以及玉林市对口帮扶凌云县,新一轮“两广”对口扶贫已经开启,为凌云整合外部资源,挖掘自身潜力,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六、贫困地区人口及分布现状

凌云县2015年,全县人口户数为54320户,总人口为219385人,其中泗城镇、下甲镇、伶站乡、朝里乡、沙里乡、逻楼镇、加尤镇、玉洪乡等8个镇53个村属于“十三五”期间的贫困村。全县“十三五”期间设档建卡的贫困户数为11325户,贫困人口为48078人,其中,泗城镇贫困户2485户,贫困人口10593人;下甲镇贫困户1065户,贫困人口4896人;伶站乡贫困户1113户,贫困人口4894人;朝里乡贫困户421户,贫困人口1789人;沙里乡贫困户802户,贫困人口3300人;逻楼镇贫困户2150户,贫困人口8655人;加尤镇贫困户1806户,贫困人口7683人;玉洪乡贫困户1483户,贫困人口6268人。  

 

凌云县贫困地区人口及分布统计(“十三五”时期)

地 区

总人口(人)

贫困户

(户)

贫困人口(人)

贫困率(%)

凌云县

219383

11325

48078

21.92%

泗城镇

51333

2485

10593

20.64%

下甲镇

23119

1065

4896

21.18%

伶站乡

18620

1113

4894

26.28%

朝里乡

9636

421

1789

18.57%

沙里乡

20170

802

3300

16.36%

逻楼镇

42009

2150

8655

20.60%

加尤镇

30870

1806

7683

24.89%

玉洪乡

23628

1483

6268

26.53%

本规划依据、范围、期限

一、本规划依据:

1.《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5.11.29);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 号);

4.《广西扶贫产业开发“十三五”规划》(2015.12);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2016〕9号);

6.《脱贫攻坚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精准脱贫摘帽实施方案》等3个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桂发〔2016〕17号)。

二、本规划范围:

广西凌云县境内,“十三五”规划期间的53个贫困村。

三、本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即“十三五”期间。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扶贫讲话精神。

“巩固提升、攻坚克难、赶超跨越、决胜小康”为统领,坚持“党建引领、四轮齐驱、以点带面、整县推进”的扶贫开发工作思路,继续推行党建引领、新村建设、产业发展、教育扶智、社会帮扶“五位一体” 的扶贫新模式,在巩固提升脱贫人口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基础上,突出强化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主法制建设、资源环境保护,落实战略举措,实现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部门、各乡镇把三年决战贫困、六年决胜小康行动计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优先保障贫困村、贫困群众,形成扶贫开发合力。

(二)创新思路,分类指导。根据各村各户贫困状况,创新扶贫工作方式方法,分类别因地因人制定扶贫政策。

(三)扶贫到户到人,精准施策。把握重点、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采取“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一人一法”等措施,精准帮扶。

(四)落实责任,强化保障。落实扶贫攻坚责任制,将扶贫攻坚成效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节  脱贫目标

按照党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要求,结合凌云当前的贫困状况,到2020年实现减少贫困人口4.8万人,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全县53个贫困村脱贫摘帽,最终实现整县推进,脱贫摘帽。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五大举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达到97%以上。

第一阶段(2016年),通过凌云县“十三五”“八个一批”计划,包括产业发展、转移就业、移民搬迁、乡村旅游、教育资助、医疗救助、生态补偿、低保政策等精准脱贫政策,逐步改善人民群总生活水平,大力发展产业等各方面,使得农民收入提高等措施。2016年年底,脱贫贫困户3667户,脱贫人数16011人。

第二阶段,2017年年底,脱贫贫困户3824户,脱贫人数16032人。

第三阶段,2018年年底,脱贫贫困户3834户,脱贫人数16035人。

 

第二章  产业发展精准脱贫一批

 

第一节  特色产业扶贫

(一)推动茶叶产业的品牌化发展

利用现有的11.2万亩茶叶基地,通过实施低改、创有机、提质量、创品牌、强宣传、拓市场等措施,整合一批加工企业,并小扩大,提升加工能力和加工质量。力争到2020年全县实现年产干茶6000吨以上,产值突破6亿元,茶农年人均纯收入超7500元;全县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2家以上,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3家以上;培育2个以上自治区级茶叶品牌;成功创建富硒有机茶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全国有机农业(茶叶)示范基地县;建立凌云白毫茶质量监测平台,各企业品牌产品入驻茶叶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重点建设:

1.建设3家标准化清洁化茶叶加工示范厂。在规划期内,鼓励扶持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农民茶叶专业合作组织,建设3家年产干茶不低于100吨的清洁化茶叶示范加工厂,以此带动全县茶叶清洁化加工,使我县茶叶加工逐步实现“三化”,即清洁化、标准化、无害化。

2.建设茶叶交易市场。建设一个专业的“桂西茶叶交易市场”,完善市场功能建设,构建桂西茶叶交易平台,推动和促进茶叶流通,带动全县茶产业向更高目标发展。

3.改造3万亩低产茶园。采用低产茶园改造技术,对现有的3万亩低产茶园进行改造,力求改造一批优质高效的茶园。

4.建设标准化茶园。按照“区域连片种植、产业要素集中、技术集成配套、经营管理集约”的要求,在全县建设3个茶叶标准示范园(面积约1万亩),示范引导全县茶叶生产向区域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二)加快桑蚕产业的扩规发展

1.巩固发展优质茧基地,稳步提升产量和质量。

1)科学规划布局,推进蚕桑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发展新种桑园以好田好地平土和山坡旱田为主,逐步扩大水田种桑面积。以连片开发为重点,整屯整村推进,把加尤、下甲、逻楼等3个乡(镇)列为桑蚕生产重点产区,把么贤、上伞、东哈、伟八、平怀、加西、坪山、双达、峰洋、百朝、平塘、烂村、林塘、弄丁、沙里、乐里、那合、陶化等村列为桑蚕重点发展村,逐步形成一村一品的桑蚕专业村。每个乡(镇)要新建1个以上、连片200亩以上的新种桑养蚕高标准科技示范点。完成打造平怀、加西、彩架、么贤等四个千亩标准化桑蚕基地,形成下甲镇双达至彩架沿河一带万亩相连桑蚕经济示范带和加尤镇石山桑蚕经济示范区。

2)加强优质茧生产基地建设。一是在原有桑园5.22万亩的基础上,新种桑园2.78万亩,到2017年末达到8万亩的目标。二是加大低产桑园改造力度,更换低产桑树品种2万亩,增施肥料低产改造桑园4.5万亩,提高桑叶产量和质量,实现亩桑园养蚕3张以上。三是配套新建大蚕房10万平方米,小蚕共育室100间2000平方米,确保养蚕户均有标准大蚕房80平方米以上。同时推进建设全县小蚕共育中心,商业化、工厂化运作,小蚕共育走向市场化。力争到2020年,亩桑园增加养蚕1张以上,全县年增养蚕5万张以上,年养蚕增收4000万元以上,蚕农户均增收8000元以上,覆盖带动1.5万人,人均增收1600元。

3)加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力度。主抓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蚕户有一个技术明白人。重点加大蚕、桑良种推广达100%;推广小蚕共育、自动上簇、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达80%以上。

2.加大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1)大力推广桑枝食用菌生产。在桑蚕产业大村建设2个以上桑枝食用菌生产基地,力争年产菌250万棒以上。

2)大力开发饲料桑。利用桑枝胺化处理发酵做成干饲料,用于养羊、牛、等家畜。在下甲、加尤两个镇建设2个以上桑枝综合应用示范基地,年产桑枝饲料2万吨,饲养山羊2000只。(目前,我县已汇同区蚕业技术推广总站和区牧草总站在平怀村研制桑枝饲料投入饲养山羊,试验成功,下一步将此项成果推广应用。)

3.发展合作组织,改善提升经营方式。

1)培育壮大专业合作组织。加大提升桑蚕生产和资源开发利用的组织化程度,提升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引导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培育壮大一批蚕桑生产和资源利用开发的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努力实现生产、销售等全过程的统一。

2)构建现代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利用合作组织将分散的农户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友好的利益共同体。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推行“签约服务,保价回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管理体制。一是企业与农民签订最低保护价协议,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二是企业增设收购网点,就近收购,减少蚕茧运输成本。三是制定蚕茧收购质量等级标准,加强收购环节管理。由企业为蚕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向桑蚕生产环节投入技术和资金,确保向蚕农按时发放蚕种及时收购蚕茧。四是利用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厂丝储备调控等措施引导桑蚕产业平稳发展,确保农民发展桑蚕产业的利益不受损失。

(三)加快油茶产业的增效发展。

采取抓改提产量、引龙头强带动、树品牌增效益等方式,力争全县油茶面积稳定在25.7万亩,至2020年实施低改9万亩、新种1万亩,大力培养和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全县油茶产业发展。到2020年,实现油茶年产值超1.8亿元以上,带动3300户贫困户1.48万贫困人口年人均增收2450元以上。其中2015年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1.5万亩、油茶新种0.3万亩;2016年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1.5万亩、油茶新种0.2万亩;2017年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2万亩、油茶新种0.5万亩;2018年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1万亩;2019年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1万亩;2020年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2万亩。要求每年完成高标准集中连片面积100以上的油茶低产林改造示范基地2个;2015、2017年完成50亩以上油茶新种示范林2个;培训油茶产业管理人员及农户2000人次以上;力争在2017年前建成1家具有5000吨毛油提炼的加工企业。

第二节  乡村旅游扶贫

——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到2020年,全县旅游产业定位明确,主题形象鲜明,产品特色突出,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到位,产业效益凸显,旅游产业成为游客满意、群众满意、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建成凌云国际山水生态长寿养生旅游目的地,成功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

——凸显旅游经济:实现年接待境内外游客24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0.2亿元,年均增长18%和30%。

——拓展旅游扶贫成效:城镇就业人口中,旅游从业人数比重达到20%,旅游业带动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增收500元,全县2500户贫困户1.2万人通过旅游产业带动脱贫。全县旅游扶贫模式基本建立。

——建设环浩坤湖生态体验度假区,争创国家5A级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充分利用浩坤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品牌优势,浩坤村列入国家旅游局扶贫重点村的政策优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系凌云的帮扶优势,加强浩坤湖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开发,按照国家5A级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标准建设环浩坤湖生态体验度假区,将其打造成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核心景区,探索旅游精准扶贫模式,大力实施环浩坤湖生态体验度假区旅游扶贫项目,完善景区水电路、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栈道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开发水上观光游览、水上娱乐、垂钓等娱乐项目,建设融采摘、民族风情展演等游客参与性强的乡村旅游区、农家乐,拓展景区休闲度假山庄、露营、天坑探险,环湖骑行等休闲运动项目,加快沿湖周边荒坡荒地和可视山体绿化,景区周边村庄风貌改造,建成景区智慧旅游系统和电商营销平台。

——开发建设凌云古城休闲度假区沿河旅游景观带,争创凌云古城休闲度假区国家4A级景区、广西旅游度假区。按照城建、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的思路,依托县城山水、历史、文化、古迹和主要景区景点,打造凌云古城休闲度假区沿河旅游景观带,重点实施泗水河两岸建筑立面改造,建设亲水平台、城市雕塑,茶系列城市小品和休闲设施;结合生态移民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旧城改造;设计安装县城可视面山体、泗水河沿河两岸建筑和绿化带景观灯,采用新型灯光技术,打造独具魅力的“夜色凌云”景观;将江洲广场改造成为音乐演艺广场,开展常规演出,丰富县城文化元素,提升城市旅游文化品位;在镇洪新区高速路规划出口和二级路交汇节点,规划建设包括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汽车营地,星级酒店,旅游产品展示区,旅游商品销售区,观光车、旅游景区专线车始发站,自行车租赁站等为一体的旅游综合服务区;按照区域功能,对古城游客服务中心(凉水道班旁)至新县医院沿河沿路地块重新规划设计,建设集旅游景观、休闲娱乐、农家乐于一体的景观带;沿泗水河滨建设县城至下甲镇长约14公里的骑行绿道;开发建设凌云县茶文化旅游风情街,纳灵洞旁养生公寓、养生酒店,丰富游览内容,延长游客消费时间,拉动消费。

——升级改造水源洞景区,争创国家4A级景区。进一步完善景区内洞灯光,建成水幕电影,修建景区新出口、大门、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A级旅游厕所,实施景区绿化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引资建设景区半岛休闲苑、景区养生会所,提升景区品位。

——加快浪伏小镇建设,提升景区档次与品位,争创广西旅游度假区。抓好茶山景区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浪伏小镇项目建设,完善景区饮水、供电、路网等配套设施,开发茶叶加工流程参观,手工制茶体验,茶艺表演等游客参与性项目,建设壮乡茶博物馆、溪谷景观休闲带、茗品购物街、环山有氧运动系统、景区主题观光酒店、民族风情街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抓好旅游扶贫,推动农民增收致富。一是以环浩坤湖混地公园旅游扶贫开发示范区建设为龙头,以创建星级旅游区和星级农家乐为牵引,沿百乐二级公路和泗水河两岸进行布局,带动全县贫困村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二是以壮瑶民俗、自然风光、特色农林产业等资源为依托,整合扶贫、城乡风貌改造、农林产业等部门和美丽乡村活动资金,重点实施泗城镇、沙里乡、下甲镇和逻楼镇城乡集镇风貌改造,创建泗城镇、沙里乡2个广西特色旅游名(镇)名乡,下甲镇广西特色文化名镇,伶站乡浩坤村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下甲镇水陆村广西特色旅游名村。三是加快传统工艺品、纪念品、农副土特产品的研发,科学布局和建设特色旅游商品生产厂家、作坊,开发茶叶、蚕丝、茶油、红薯粉、牛心梨、根雕、石刻、药材旅游商品,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四是以茶为针,旅为线,通过穿针引线,把茶叶种植加工、生产销售与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抓好玉洪乡宏鑫茶业观光园、泗城镇览沙云雾茶园、玉洪乡伟利茶园等建设。引导茶叶企业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园,创建农业旅游示范点,发展农家乐,研发以茶为主的旅游商品,延伸茶叶产业链条,带动企业发展,增加茶农收入。

——健全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建成武周大酒店、纳灵洞养老养生公寓、茶山景区茶文化主题观光酒店等3家四星级酒店,镇洪旅游综合服务区、城南便捷酒店等2家三星级酒店,建成金保、南里湾、巴林农庄、金泉湾、九燕沟、壮族人家、三合、伟利、览沙、百朝、玉洪宏鑫茶叶观光园等11家农家旅馆、客栈。二是完善旅游区、农家乐配套设施,建成凌云古城、水源洞、镇洪旅游综合服务区、金保、南里湾、浩坤村部、浩坤湖(坡帖)、浩高、弄福、三合屯等10个游客服务中心。三是完善旅游厕所布局,改善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建成古城游客服务中心、城南大道、城北茶乡大道、云台山公园、后龙山公园、电信广场、水源洞景区、浩坤村部、浩高、三合、坡漏、弄福、浩坤屯、九燕沟农家乐、金泉湾农家乐、巴林农庄农家乐、南里湾农家乐、茶山金字塔景区、伟利、览沙、百朝、玉洪宏鑫茶叶观光园等22座旅游厕所(其中A级旅游厕所10座)。

第三节  电商扶贫

一、目标任务

4.8万贫困人口(53个贫困村7147户30849人、非贫困村4165户17206人)为重点对象,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和支撑体系,推动贫困地区以农产品、农村制品为主的农村产品销售,促进贫困群众收入持续增加。到2020年,贫困村基本实现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或电子商务集聚区,乡镇有电子商务工作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电子商务在贫困村农民生产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

二、扶贫规划

(一)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集聚区)、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和功能,健全上下游服务链,为贫困村网店开设和运营提供策划、培训、IT外包、美工、客服、代运营等专业服务。推动建设一批具有当地产业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为贫困村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二)建设自治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自治区电子商务云平台和二维码溯源防伪系统。联合知名电商企业,依托云平台,重点为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搭建方便快捷的交易平台,提供一物一码的二维码溯源防伪服务。采取众筹、预售、众包、团购等方式,实现产销对接,推动互联网金融和农业“众筹”项目实施,为农村产品生产、销售、物流、推广等全流程提供品牌培育、商品规划、营销策划等服务。

(三)建立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贫困村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快递物流企业、电商企业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备物流配送设施设备, 在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快递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到2017年实现快递物流乡镇基本覆盖,功能辐射到村,物流配送48小时内到达村(屯)。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积极服务农产品进城,加强与各类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合作,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为特色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投递的标准化、定制化服务。

(四)完善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宽带广西战略行动计划,推动贫困村宽带村村通建设,采用光纤到村的宽带接入能力不低于8Mbps,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产业基地、电商企业、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的宽带资费给予优惠。

(五)加快建设农村产品电商品牌。制定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支持农产品“三品一标”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培育特色品牌。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带动贫困户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销售的要求,生产加工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构建完善的农产品供应体系。引导贫困村运用电子商务拓展农村手工艺品、旅游服务等销售渠道。加强网销产品质量监管,杜绝质量隐患。以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为主要载体,搭建广西特色馆,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开设旗舰店,鼓励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贫困户开设网店,拓展网络零售业务。鼓励贫困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基地+市场”等电子商务业务。各地要依托网络团购促销平台,开展季节性特色农产品促销活动,促进季节性特色农产品销售。

(六)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店、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乡村快递网点、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等,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推动放心农资进农家,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

(七)增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服务功能。鼓励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强与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合作,支持服务网点进一步完善网上代购代销功能,逐步增加电子支付、票务代理、网上缴费、快递收发、小额取现、信用贷款、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培训等新型服务功能。

(八)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引导传统农村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转型。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推动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等向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支持组建区域性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

(九)加强人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政府机关干部、村官、本地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合作社、种养植大户、返乡青年、退伍军人等开展分行业、分区域的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和技能培训。实施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培育工程和巾帼电子商务创业行动,培养一批贫困村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

(十)抓好试点示范。各贫困县要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特色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科学布局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积极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国家试点县中贫困县安排占比力争50%以上。试点以外的贫困县每年至少建设1个电子商务示范乡镇、3个电子商务示范村,培育1个开展电子商务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非贫困县要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予以重点支持。各市、县要指导试点乡镇、村制定路线图,确定时间表。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和支撑系统,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广泛应用。

(十一)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优化自治区促进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结构,适当增加安排脱贫攻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项目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十二)实行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税收、金融、土地、人才、用水、用电、用气等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将农村电子商务及相关的快递物流纳入脱贫攻坚信贷支持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展鲜活农产品配送质量保险,探索保费补贴试点。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资产收益扶贫是一项新的扶贫方式,它是指帮助贫困户通过资产入股、租赁或托管等方式获得资产性收入进而实现增收脱贫。

一、扶贫规划

(一)探索多种资产收益路径。

1.增加固定资产收益。支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自愿将农村土地、森林、荒山、荒地、水面、滩涂等集体资产以及个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进行流转,直接取得资产收益。鼓励将以上资产量化折股设立农民股份合作社,入股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增加资产收益。

允许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优先给予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在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区,支持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户到人,以入股的形式发展集体物业经济。

2.增加资金资产收益。在不改变资金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将财政投入到村到户的发展类资金转为村集体和贫困户持有的资本金,折股量化到村到户到人,投入到有能力,有扶贫意愿,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效果好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

积极吸纳贫困村、贫困户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将资金投资入股到部分营利性的城乡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或部分营利性的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贫困村、贫困户利用这些资产,以租赁、经营收费或入股经营主体等方式获取收益。

3.其他增加资产收益方式。鼓励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成立经济实体,明确其吸纳一定数量贫困户劳动力就业,通过引导贫困户参与生产和创收活动、减免贫困户生产费用、提供优惠价格服务等方式,增加贫困户收益。

(二)推进农村“双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工作。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将土地、林业产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全县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有偿使用交易市场,开展全县地票市场交易。加大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推行同地同价,依法合理提高征占用补偿标准。完善土地流转风险防范与退出机制。在全县逐步推进集体资产“三权分离”(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流转机制,开展农民股份合作、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等工作。到2017年,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2020年,全县实现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全覆盖。

(三)盘活农村“三资”资源。引入社会资本盘活农村资金、资产、资源,鼓励贫困村通过收购、置换等途径,对集体老旧办公用房、会堂、学校、厂房、仓库以及存量建设用地和农户废弃宅基地,通过改建、新建物业房产等形式盘活闲置资产。鼓励下乡租住民房度假或租用农民空置房创业和开发特色旅游,让农民享有更多的房屋财产收益。将贫困地区水电、风能、太阳能和矿产等资源开发纳入到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户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四)鼓励“三权”抵押贷款。在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住房产权“三权”抵押贷款。优先选择信用良好的贫困户作为抵押贷款对象,利用“三权”抵押增加信用担保总量。将经营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纳入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对象,放宽融资限制,增加资金供给。

(五)建立合理的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资产量化折股到村到户到人的,应划出一部分资产设立贫困户、特困户优先股,剩余部分再量化给其他农户。财政支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尽量投入到生产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中,确保尽快产生收益。建立健全收益保底机制,保障贫困户尽快获取收益并在项目持续期内拥有稳定的回报。对于收入稳定和易于核算的项目,可采用“低保底+高浮动收益”的分配机制;对风险大和不易于核算的项目,可采用“高保底+低浮动收益”的分配机制。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中的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人员变动合理调整收益分配。

(六)完善资产收益扶贫监督机制。县主管部门和资产收益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项目类别,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制定资产收益方案。资产股权量化方案应包括股权量化范围、原则、标准、方式、程序、结果、权责、收益分配等内容。召开入股贫困户会议形成股权量化决议,建立股权分配台账。股权量化方案、决议和台账需报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备案,建立资产收益扶贫年报制度。村社股权量化收益纳入村级财务,按照民主理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统一资金管理、银行账户、报账程序、公开财务、档案管理,按程序审批,接受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监督。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实施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建立完善资金投入风险评估机制和资金退出机制,落实专责人员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的财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七)稳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专责小组牵头,建立共同推进资产收益扶贫的工作机制。涉及财政资金的收益扶贫项目,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指导主管部门规范和细化实施方案。凡涉及土地、林权、宅基地等资产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其他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各地可大胆探索实践。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涉及突破自治区有关资金使用规定的,允许暂停执行相关规定条款。

 

第三章  转移就业精准脱贫一批


第一节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统筹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有培训意愿贫困户的职业技能与创业本领。结合市场用工需求、贫困村劳动者个人意愿、当地实际情况,改革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法,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贫困村劳动力特点,大力开展“星火计划”、“雨露计划”培训,建立健全“贫困青年岗位就业培训生活补助机制”,每年帮助1000名贫困青年到县职校进行免费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并获得技术证书。力争到2020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50期2883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350期27540次人。

第二节  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

搭建培训就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为贫困户提供更多更好的培训就业服务。建设县、乡镇、村三级联网的培训就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统一发布用工信息。加强劳务合作,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积极为贫困户劳动力搭建求职平台,引导贫困户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同时,加强与广东、福建、海南、浙江、江苏和区内的南宁、钦州、北海、防城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劳务合作,促进贫困户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完善和丰富创业项目库,为贫困户劳动者创业提供更多支持与帮助。县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局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我县实际和产业发展结构,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做好创业项目推送工作。每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推送5个以上具备一定市场前景、准入门槛较低、资金投入少、见效快、风险小,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成熟性,并具一定就业容量,适合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创业的项目,增加到我县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库中,为贫困户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帮助。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向贫困户劳动力发布创业项目信息,并提供创业扶持与帮助。

 

第四章  易地搬迁精准脱贫一批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凌云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4—2020年)》的11529户46116人的搬迁任务。其中扶贫搬迁32599人,生态搬迁13517人。

(二)具体内容
  1.移民对象。坚持以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特别是石漠化严重地区,生态区位重要、环境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陡坡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居住在10户以下的自然村屯内,户与户之间居住分散、联系不便、路水电基础设施落后等地区贫困农户为主。

2.安置方式。安置点选择在县城、工业园区、重点城镇、旅游景区等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的地方,注重与产城互动和加快城镇化相结合,采取以下5种安置方式:依托中心城区的城郊型安置模式,依托工业园区的园区型安置模式,依托特色小城镇的重点城镇型安置模式,依托旅游景区的景区型安置模式,依托交通枢纽的商贸流通型安置模式。
  3.搬迁方式。根据迁出地自然村寨分布情况,从有利于降低扶贫生态移民成本、有利于迁出地生态恢复和保护的角度出发,原则上采取以地域上相连的人口聚居区(村、村民组、自然村寨)为单元实施整体搬迁。对于搬迁规模较大、一次性难以全部搬迁的,应统一规划、分期分批实施。
  4.实施方式。县政府统筹协调负总责;县发改局牵头实施,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乡镇、部门各司其责配合推进;搬迁农户主动参与。同时,坚持政府主导,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第二节  积极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1.资金政策。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分类投入、各记其功”的原则,积极整合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一事一议”、交通“以奖代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安全饮水、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以及交通、电力、水利、林业、文体广电、教育、卫生、商务粮食等部门资金,加大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充分发挥资金整合效益,严格执行自治区的资金配套政策,统一按照1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

2.住房政策。一是住房面积。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进入城郊、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安置点的扶贫生态移民住房,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建筑面积按人均15—20平方米、户均80—120平方米的标准执行。对进入小城镇(集镇)安置点的扶贫生态移民住房,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或统一规划、农户自建两种方式进行。统一建设的,建筑面积按户均80—120平方米、楼高原则上不超过15层的标准执行;农户自建的,建房占地面积按户均不超过80平方米、楼高原则上不超过4层的标准执行。二是住房产权。房屋所有权归搬迁农户,按规定进行权属登记,5年内不得违法私自转让房屋所有权。三是住房贷款。支持扶贫生态移民通过安置房的产权以及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融资或者信用贷款建房。对列入统筹规划的扶贫生态移民农户,县级财政给予3年10万元全额贴息贷款,超过3年的由移民农户自行承担。四是住房价格。经初步估算,县城安置点房屋价格暂定为1700元/㎡,重点城镇安置点房屋价格为1500元/㎡。报名成功后,搬迁户需交纳房屋总价的20%作为购房保证金。

3.土地政策。一是建设用地。参照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优先统筹安排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县国土局要积极争取用地指标,通过“占补平衡”等方式切实保障扶贫生态移民建设用地需求。二是旧宅基地。支持搬迁农户以自愿为原则,将闲置的宅基地退出,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复耕或者生态建设。实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原有宅基地复耕为耕地的,用地指标由县政府统筹管理使用。三是农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扶贫生态移民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上要统一转包、出租、转让或者入股,收益归农户所有。扶贫生态移民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继续享受政府原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相关补助补贴。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1.保障政策

一是移民子女入学政策。教育局应根据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好各学龄段移民子女规模分析预测,制定科学合理的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确保适龄移民子女能上学,并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对移民子女初中毕业未考入高中、高中毕业未考入大学的,可在我县职业院校享受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家庭困难学生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生活补助。
  二是移民户籍政策。移民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农合、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由迁出地、迁入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转移接续工作。移民搬迁后转为城镇户籍的,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城镇社保体系,享受当地同等的城镇居民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
  三是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移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移民,实施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帮助其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和基本医疗保障。

四是宅基地退出政策。移民搬迁后,原则上要退出原有宅基地,对率先拆除原有住房并入住新居的移民,可优先选择住房、门面或摊位,优先享受贷款、培训、就业等政策。

2.就业政策。

建立移民就业保障机制,将安置到城镇的扶贫生态移民纳入城镇就业保障体系。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强化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促进移民就业,确保消除动态“零就业”家庭。
  一是加强就业创业培训。人社局、扶贫办要积极争取上级就业培训资金,财政局要将就业培训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就业培训资金保障移民培训,确保培训计划顺利实施。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移民,要安排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移民就业、创业能力。

二是扶持吸收移民就业企业、项目。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入园并吸收安排移民就地就近就业,对吸收扶贫生态移民就业达35%以上的企业,自治区在贷款贴息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以倾斜扶持;对吸纳一定比例移民稳定就业的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对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移民的产业化项目,在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对吸纳移民就业的旅游项目,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

三是拓宽就业岗位。加大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开发的岗位(包括保洁、保绿、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等)招聘力度,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家庭。

 

第五章  教育资助精准脱贫一批


第一节  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档案

全县各中小学校、职校,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报名注册时,要求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携带《扶贫手册》到校登记建档,学校并将本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年级分班造册、汇总,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主管部门。县教育主管部门将所属各校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名册会同县扶贫办核实,确保所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都在所读学校建档。全县各学校对本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生按年度于每个学期开学初实时更新,动态管理,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准确数据。

第二节  落实定人定向精准帮扶

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情况。各学校要对本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其家庭基本情况、获得资助情况、是否得到定人定向帮扶情况等信息收集整理,分类汇总,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各部门为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提供依据。协调各个定点扶贫单位和动员社会力量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生的定人定向帮扶;在开展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同时,具体负责贫困户中的贫困生的跟踪帮扶;没有落实干部、职工结对帮扶的,要及时落实到位,力争全县贫困家庭学生一个都不少。

第三节  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全县各项学生资助指标,并按照应补尽补的原则,落实各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优先享受各项资助;县扶贫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高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做好扶贫培训资金的补助发放工作。

第四节  确保教育精准扶贫资金投入

各项教育精准扶贫资金从中央、自治区切块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优先安排;切块资金安排不足的,由县财政追加预算解决。


第六章  健康救助脱贫一批

 

第一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逐步加大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力度,适当向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倾斜。

医改的不断深入,适当调整财政向基层医疗卫生投入的比例,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自食其力转到政府养医。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保障乡医的养老等一系列问题,力求农村卫生与其他社会事业同步发展。

2.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机制。

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关键是人才。全县乡镇卫生院目前所反映的问题重点是人员匮乏,关键是骨干技术人员的缺失制约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要改变此种状况,必须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

一是建立卫生人员引入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好机制和好政策,努力建设优秀的医疗卫生队伍,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公开向社会招聘医护人员。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二是建立符合基层需要和各类人才特点的培养机制。主要是要制定中长期培养规划。目前国家培训项目很多,上级医院也给我们培养人才的优惠政策,但是人才的匮乏制约着乡镇卫生院的人才培养。

三是建立基层卫生人才的稳定机制。乡镇卫生院在农村基层,相对生活艰苦,工作条件较差,待遇较低。乡镇卫生院目前实行工资全额保障制,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低,特别是相对而言于教师明显有差别。尤其是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医药收入减少。如何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除了用重视、关心等人文手段来引导外,也要有适当的激励措施,适当提高乡镇医技人员的待遇,对长期在农村卫生一线的人员给予表彰和激励。

第二节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提升新农合服务质量。简化报销流程,尽量缩短补偿报销时间,及时发放参合患者补偿款,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参合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

二是加强村卫生室提档升级。改善群众就医环境。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卫生室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村卫生室严格按规定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努力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就医环境,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三是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以十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主要内容,抓好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第三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

凌云县位于广西西北部,云贵高原东南边缘,距首府南宁360公里。东连凤山县巴马县,西接田林县,南邻右江区,北与乐业县枕连。地理位置为北纬24°06′—25°37′,东经106°23′—106°55′。全县石山积占40%,土山面积占60%。县境东西最大距离53.7公里,南北最大距离58.8公里。县境总面积为205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2040.1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9.37%;水域面积12.8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0.63%。

凌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凌云县卫生机构改革后于2002年11月由原凌云县卫生防疫站变更的一个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是凌云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测检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中心现有人员37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2人,人员多以从事医疗工作为主,且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基础条件差,仪器设备短缺,人员素质偏低。因此,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

1.强化科学管理,提高整体业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加强业务建设的同时,不断强化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使基层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1.1加强领导,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各级领导对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中心的全员聘任管理制度,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责、权、利相结合,将任务指标与技术指标同时落实,在完成好工作任务的同时抓好技术质量的控制。做到任务指标力求细,技术指标力求精,数量衡量,质量否决。以任务指标促进技术指标,以技术指标的要求提高任务指标的质量,二者相辅相成。促进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提高,健康发展,不断推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效益同步提高。

1.2加强检查指导工作,促进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指标的完成。在落实好各项工作指标的同时,要及时地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弥补和解决,以利于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在确定目标的基础上,制定出各项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办法等一些保障措施。检查指导采取自查与统一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的内容即有工作任务完成数量情况,也包括工作质量情况,在检查中发现不足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及时弥补。在检查工作中还要广泛听取广大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人员的意见,吸取合理化建议,使我们的工作不断完善。

1.3做好总结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整体业务工作水平和质量。总结和评估是每项工作的最后阶段,在抓好各项工作指标的落实和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做好总结评估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总结是一个项目、一个阶段或整体工作经验成果的体现,也是发现问题和肯定成绩的真实记录,正确及时的总结评估好各项工作是对今后工作的促进。如果开展工作不去认真总结,就好比种上了庄稼不懂得去收获。如果工作落实后而不去总结评估,就分不出工作的好坏,不利于促进工作和调动人员积极性。

总结评估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考评办法来考评总结。每一项专题工作完成后和每月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季总结和年总结相结合进行全面考评总结,并对检查总结中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表现差的给予处罚,做到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广大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整体工作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2.抓好人才培养与建设,促进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可持续发展

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完善和提高,人才培养与建设是关键。即要合理地引进和利用人才,也要抓好在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对在职人员的培养上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内培外训等办法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既要抓好业务人员的理论水平,也要抓好实际操作能力。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的研究和学术讲座活动,对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都要有相应的要求和标准,不断促进整体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积极组织和引导岗位成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相结合,让优秀的人才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要注重青年人才的培养,从而促进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开拓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新局面

在争取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们要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积极探索发展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新路子和新办法,利用现有条件用科学的方法,挖掘自身潜力,在开展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慢性病的防治和社区健康服务,开拓第三产业,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增加经济收入和提高社会效益,努力开创自我发展的新渠道。建立并形成县、乡、镇乃至村一条龙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服务网络,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健康发展。

 

第七章  生态保护精准脱贫一批


第一节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生态保护扶贫是一种新型扶贫开发理念,也是今后扶贫政策探索与制度创新的重点之一。在2015年10月16日北京举行的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四个一批”进一步表述为“五个一批”,新增“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 2015年公布的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

(一)推进生态工程建设。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生态脆弱地区治理步伐,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林业血防、坡耕地综合整治和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

(二)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巩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环境“问题村”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建立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对农村工矿企业的监管执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扎实开展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达标排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显著提升。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实施饮用水源及备用饮用水源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逐步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深入实施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

(四)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加强矿产、交通、旅游、水电等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防止破坏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加强贫困地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规划建设管理,依法监管开发建设活动。探索实施生态移民,有序转移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贫困人口,实现核心区无人居住,缓冲区、实验区人口大幅度减少。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与市、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制定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相关专项规划。贫困地区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市一级的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稳步推进森林保险试点,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县级财政保费补贴标准。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保单质押贷款。

(三)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作用,在整合和利用现有科技资源的基础上,依托高校和科研单位,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贫困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生态经济的适用技术。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生态扶贫宣教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营造贫困地区共同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创新生态建设和补偿资金使用方式

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推进生态补偿试点,巩固和完善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本地公益林补偿制度。争取国家加大对贫困地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力度,逐步建立湿地保护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贫困地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给予补偿。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在条件适宜的地区开展林业碳汇试点,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大力开展生态创建。积极开展生态镇、生态村、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推动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第八章  兜底保障精准脱贫一批


第一节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意见(桂政发〔2014〕54号)》为指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统筹城乡救助制度,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共同作用,对依靠自身能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公民提供帮助和服务,为困难群众织好、编牢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民生安全网。

 (一)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要全面总结本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实施情况,调整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财产认定办法,健全覆盖村屯(社区)和乡镇(街道)基层组织接收申请、审核办理工作网络,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

 (二)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县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要在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基础上,统筹覆盖城市“三无”人员,尽快研究制定特困人员供养的相关政策,明确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建立起统筹城乡、符合实际、广覆盖、多形式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

 (三)完善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县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等部门要认真总结、及时完善我县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政策,健全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机制,完善受灾人员紧急转移、临时安置、基本生活保障、损毁民房重建补助、冬令春荒救助等各项政策及其工作标准,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诊治。

 (四)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县人民政府和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医疗救助适用范围,因地制宜地确定救助标准,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五)健全教育救助制度。教育厅要按照《办法》要求,立即开展调研论证,尽快制定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教育救助标准和管理办法。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了解教育救助需求,积极落实教育救助各项措施。

 (六)建立住房救助制度。县民政府要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和民政部门抓紧调研论证,尽快制定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落实救助资金,健全基层网络,明晰办理程序。

 (七)强化就业救助制度。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政府令第47号),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落实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促进措施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倾斜的保障政策,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成员至少有1人就业。

 (八)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民政厅要按照《办法》要求,会同财政局、计生委、公安局等部门加快制定我县临时救助管理办法,科学规范临时救助具体事项、对象范围、核批程序、评议公示、职责分工、救助标准、经费保障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操作办法,坚持试点先行,积极推开,努力将救助范围逐步扩大到因意外事件、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流浪乞讨人员,积极开展“救急难”的社会救助工作。

第二节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一)强化农村低保政策兜底。民政部门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或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二)抓好医疗救助扶持。在重点救助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础上,将已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简称低收入救助对象),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的重病患者(简称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农村贫困人口纳入救助扶持范围,做到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扶持全覆盖。

第三节  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保护体系

(一)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县残联要做好部分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补贴的组织协调及发放工作,与卫生计生部门密切配合,确保部分农村重度残疾人切实享受参加新农合个人补贴的优惠政策。

(二)完成时限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到2017年底,农村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农村医疗保障:2015-2017年参合率保持在97%以上;2017-2020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

3.低保政策兜底:2016年底前,完成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的调整提高工作。

4.医疗救助扶持:2016年底前,完成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5.残疾人社会保障:2016年,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残疾人都能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第九章  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


第一节  金融帮扶

(一)实施信贷投放资金到村到户工程。

——开展产业扶贫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产业发展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做到“产业扶持到村到户”。重点支持发展桑蚕、茶叶、中草药和特色养殖等产业。支持发展特色旅游扶贫,创建旅游扶贫实验区,引导农民参与旅游开发、发展旅游服务业。支持扶贫产业园区建设。

——开展就业扶贫贷款。结合推进金融扶贫“百千万工程”,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推广“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订单+金融”,“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展产业扶贫融资模式。

——开展生态移民扶贫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围绕“生态移民扶贫到村到户”创新信贷产品,对需要搬迁的贫困户发放移民搬迁贷款,对经确定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搬迁对象由涉农金融机构提供不低于3万元的贷款用于建房支持,并在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

——开展精准助学创业贷款。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广“创业+培训+信用社区”模式发放创业促就业贷款,提高贫困农户就业能力。

——开展精准医疗救助扶贫贷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贷款。向需要康复救治的贫困户发放康复扶贫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解决贫困对象的救助保障问题。提高低收入农户的申贷获得率,确保小额信用贷款占比逐年提高,并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二)实施信用体系建设到村到户工程。搭建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各金融机构间实现农户信用信息共享。搭建贫困对象信用评级平台,结合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于2015 年底前完成农村贫困村和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构建信贷“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给予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方面的适当优惠。对信用等级达不到放款条件的贫困户,纳入信用增信重点培植对象范围,不断提高贫困户信贷意识,提升贫困农户运用信贷资金发展生产的能力。

(三)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到村到户工程。确保于2016年底前完成集体林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加快推进贫困村产权改革,在贫困村大力推广林权、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在保障农民基本居所的前提下,慎重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扩大抵(质)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盘活贫困农户资产,实现从资源到资产,资产到资本的转化。

(四)实施保险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工程。引导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林木、水稻、甘蔗、田七、桑蚕、烟叶、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全部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县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实施扶贫贷款担保到村到户工程。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由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凌云县扶贫开发担保机构(或依托县融资担保公司),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探索整合财政扶贫资金建立村级融资担保基金。采取“担保基金+信贷”的模式,撬动信贷资金5到10倍的投入,弥补扶贫对象贷款抵押担保物不足问题。

(六)实施扶贫开发基金到村到户工程。2015年内设立凌云县扶贫产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投资、扶贫开发等,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设立凌云县扶贫基金会,搭建吸纳捐助资金的非营利性服务平台,实现财政投入资金、公众募集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的有机结合,促进贫困村镇经济开发和扶持贫困农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和可持续发展。

(七)实施扶贫金融知识到村到户工程。搭建县、乡、村三级金融培训平台,建立健全金融知识普及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面向基层干部、农户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提高贫困户运用金融工具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能力。

第二节  结对帮扶

(一)范围及对象

——定点帮扶单位

县、乡镇(社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参与结对帮扶人员

县、乡镇(社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帮扶对象

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在册扶贫对象户。

(二)目标任务

1.帮扶目标

——单位帮扶对象重点是新识别的53个贫困村,干部职工帮扶对象是登记在册的贫困户,按照处级干部至少结对帮扶5户以上贫困户、其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至少结对帮扶1户以上贫困户的“1+N”、“1+1”的帮扶模式,把全县4607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进行“一对多”、“一对一”结对帮扶。

——通过结对帮扶,力争到2020年底贫困发生率控制在6 %以下;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0元以上;全县5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村经济社会获得较快发展,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2.帮扶任务

——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帮助贫困户至少有一项增收项目。

——帮助解决贫困户吃饭、穿衣、住房、饮水等基本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帮助解决贫困户学龄儿童入学及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资助贫困学生读高中上大学等方面的问题。

——帮助解决贫困户看病就医方面的问题。

——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贫困户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转移务工。

——帮助解决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好结对帮扶的工作责任,单位党组(党委)每年要到所帮扶村集体办公1—2次,每月至少要听取一次结对帮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一次结对帮扶工作,要在结对帮扶工作中识别干部;主要领导每两个月至少要到帮扶村检查指导一次;分管领导至少每月要到帮扶村检查指导一次。

2.抓好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驻村工作组、帮扶干部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村“两委”的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不等不靠,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3.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的自查自评。县扶贫攻坚战指挥部每半年对县直单位、乡(镇)干部职工帮扶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进行督查通报,督查结果将作为定点帮扶绩效考评应用的重要内容。

4.严明组织纪律。每位帮扶的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不搞形式主义,要带着真诚帮扶的心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做好真情帮扶,切忌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5.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宣传典型,要抓住重点、亮点,突出特色,大力宣传新时期扶贫政策和我县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工作,引导贫困户转变观念,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积极参与帮扶工作,自立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率先脱贫,早日实现小康。

 

第十章  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


第一节  着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增强民生项目建设

通过推进新农村及移民搬迁项目,加强农村风貌及美化亮化工程;加快电网建设和改造,扩大电网规模,优化电网结构;改善农村饮水管网建设,强化集中供水工程;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建设,使农村人民群众过上富裕美好的新生活。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池建设,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沼气池8031 座,使贫困地区沼气池普及率达75%以上。

(二)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宽带”工程,加快推进全县行政村通宽带建设,实现100%行政村通宽带,100%乡镇建立信息服务站和信息数据库。稳步推进自然村电话网络覆盖,力争贫困农户85%以上通电话。

(三)危房改造建设

下大力气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切实改善贫困人口住房条件,努力实现贫困户住有其屋,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坚决打赢危改仗。凌云县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实施范围为全县8个乡(镇)的贫困危房改造户5400户。

1.农村危房改造形式。农村危房按其危险状态划分为一、二级。一级(D级)指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建的危房。二级(C级)指局部危险,通过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或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危房。改造中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别采取结构加固修复、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等不同的改造形式,尽量就地维修或拆建,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

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

3.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应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属于翻建新建住房,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不能低于人均13平方米,五保户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4人(含4人)以下农户建筑面积宜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5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8平方米,房屋面积允许误差不能超过4%。农村危房改造属于对C级危房采取修缮加固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不受此限制。

4.时间安排。各乡(镇)要认真摸排和明确任务,必须精确到村到户,从2015年—2017年,用3年时间完成全县5400户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具体安排为:2015年完成44.4%,既2400户;2016年完成27.8%,既1500户;2017年完成27.8%,既1500户。

第二节  大力推动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立足贫困村长远发展需要,整合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改善贫困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为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环境。下大力气统筹推进贫困村水、电、路以及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信息、网络等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贫困村饮水难、用电难、行路难、上学难等困难问题,提高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到村到户。

1.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自治区“千村公路通畅工程”部署,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新建黄桶至百色铁路,全长约273公里,其中凌云段50公里;新建乐业(黔桂界)至百色高速公路,全长167公里,其中凌云段60.5公里; 解决涉及49个行政村143个自然屯未通公路问题,全县新建屯级道路96条341.6公里,屯级道路硬化  298条1087.5公里,使全县村屯交通基础设施得到切实改善;开展中桥及以上的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建设。

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五”期间,重点治理中小河流11条、10条山洪沟及农村河道5条,新建水库8座,总库容为1442万立方米,改扩建水库2座,总库容为632万立方米。项目实施后有效解决3.5万亩基本农田灌溉,解决6万人饮水问题。加强对主要河流的河提和护栏进行维护,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和安全问题。

第三节  着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一)区域性整体贫困的原因

作为集“老、少、边、山、穷”为一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广西还有贫困人口538万。且绝大多数分布于大石山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与越南毗邻的边境地区等“贫困洼地”,住房难、行路难、吃水难、上学难、就医难、通信难、增收难等问题突出,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是全国五个贫困人口超过500万的省区之一。

凌云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云贵高原东南边缘,地理坐标在东径106°23′—106°56′5和北纬24°05′5—24°38′5之间,东与凤山、巴马县接壤,南与右江区毗邻,西与田林县交界,北与乐业县相连。县境东西最大距离53.7公里,南北最大距离58.8公里,总面积为2053平方公里。全县处于岑王老山南麓,以山地为主,属山岳地哉,地形起伏大,海拔在210~2062米之间。县城所在地泗城镇距百色市83公里,距首府南宁市257公里。

根据调研结果显示,一是贫困人口分布广。经过精准识别,全县现有4.8万贫困人口(53个贫困村7147户30849人、非贫困村4165户17206人。其中,缺资金15752人,缺技术6035人,因病致贫4868人,因学致贫5945人,缺劳力3802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4585人,缺土地1543人,交通落后2579人,因残致贫2399人,因灾致贫105人,缺水184人,其他258人)需要建档立卡,几乎所有的行政村均有脱贫任务。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据统计,全县贫困村中大部分的行政村未通水泥路、未通客运班车;过半的贫困户未解决安全饮水,大部分的贫困户存在饮水困难;部分贫困住房是危房,还有很多未通电。

三是自然贫困等致贫原因复杂。全县贫困地区因自然环境恶劣导致的“自然贫困”占相当大的比重,生病、子女多、上学贵等也是主要致贫因素。全县贫困村致富能力普遍缺失,村办产业近于空白,近85%贫困村没有集体收入,经济基础非常薄弱。

四是受生态和资源限制明显。全县贫困户大多生活在禁止开发的生态功能区,贫困发生呈现出区域性、整体性特征,对资源与环境的依存度很高。由于大规模退耕还林等因素,贫困村人均耕地面积比较低,大部分贫困户无耕地、无林果、无水域,超过1/3贫困户依然“靠天吃饭”。

(二)自治区、市等上层政策规划

根据广西“十三五”规划建议相关精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全部“摘帽”,4.8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解决好怎么精准的问题。为摸清扶贫对象、致贫原因、脱贫途径,结合建档立卡“回头看”,自治区制定了“史上最严”识别贫困户标准,即“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精准识别方法,全面开展精准识别工作。

第二步,是解决好钱哪里来的问题。除国家财政支持,自治区将成立融资平台并发行债券,有关政策需进一步细化、明晰。金融是撬动“三农”发展的根本,金融扶贫政策也要用好用活。还要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民族地区贫困群众也要自力更生、不等不靠,发挥好脱贫主观能动性。

第三步,是要解决好怎样脱贫的问题。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安排,有关脱贫政策包括“抓产业扶贫换穷业”、“抓教育扶贫拔穷根”、“抓移民扶贫挪穷窝”等。

(三)凌云县农村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举措:以“十大行动”、“十个到村到户” 和“一看二听三传四定”工作法为精准脱贫措施,强力推进脱贫攻坚战

坚持“小扶贫”和“大扶贫”有机融合、统筹推进,既注重贫困村的“出列”和贫困人口的脱贫,又注重全县的“摘帽”,使城乡面貌同步改观;既注重单个贫困村扶贫项目的开发,又注重区域性、整体性的大项目的规划、引进和开发,使扶贫开发项目点、线、面相结合;既注重贫困人口物质财富的增加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又注重精神文化建设和全民综合素质的提升,使富“口袋”与富“脑袋”同频共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全县扶贫开发攻坚战要按照“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合力攻坚”的要求,聚焦“十个到村到户”,强力推进“十大脱贫攻坚行动”。

1.实施扶贫产业富民行动,实现产业扶贫到村到户。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贫到户、分户施策的原则,按照体现地方特色、选准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优势、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全力推进扶贫产业富民行动。

推动茶叶产业的品牌化发展。利用现有的11.2万亩茶叶基地,通过实施低改、创有机、提质量、创品牌、强宣传、拓市场等措施,整合一批加工企业,并小扩大,提升加工能力和加工质量。力争到2020年全县实现年产干茶6000吨以上,产值突破6亿元,茶农年人均纯收入超7500元,带动0.9万贫困人口人均增收3500元以上;全县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2家以上,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3家以上;建设10家标准化、清洁化茶叶加工示范厂;建设一个专业的“桂西茶叶交易市场”;改造5万亩低产茶园;在全县建设5个茶叶标准示范园(面积约2万亩);培育2个以上自治区级茶叶品牌;成功创建富硒有机茶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县;建立凌云白毫茶质量监测平台,各企业品牌产品入驻茶叶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

加快桑蚕产业的扩规发展。在原有桑园5.22万亩的基础上,新种桑园2.78万亩,到2017年末达到8万亩的目标。同时加大低产桑园改造力度,低产改造桑园4.5万亩,实现亩桑园养蚕3张以上。再引进1家以上茧丝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将一家缫丝企业培育成为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在桑蚕产业大村建设2个以上桑枝食用菌生产基地,年产菌250万棒以上。力争到2020年,全县年增养蚕5万张以上,年养蚕增收4000万元以上,蚕农户均增收8000元以上,带动1.5万人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600元。

加快油茶产业的增效发展。采取抓低改提产量、引龙头强带动、树品牌增效益等方式,力争全县油茶面积稳定在25.3万亩,至2020年实施低改9万亩、新种1万亩,大力培养和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全县油茶产业发展。力争在2017年前建成1家具有5000吨毛油提炼的加工企业。到2020年,实现油茶年产值超1.8亿元以上,带动3300户贫困户1.48万贫困人口年人均增收2450元以上。

加快碳酸钙产业的提质发展。走“高、大、长、新、绿”,高中低档系列产品并存的发展路径,即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走高端市场,培育和引进大型龙头企业,整合资源延长产业链,引进新技术、新模式、新工艺,杜绝高耗能、高排放,坚持走生态环境保护和加快产业发展并重的碳酸钙产业发展路子。到2020年,力争引进碳酸钙产业生产企业5家以上,碳酸钙行业产值达20亿元以上,安置就业2000人以上,极大解决搬迁户就业问题,将凌云县打造成为广西碳酸钙产业重要基地之一。

 大力培育产业组织。积极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到2019年,实现全县扶贫龙头企业20家以上;实现每个贫困村有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鼓励扶贫龙头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农村经济能人队伍,通过土地林地租赁、入股、承包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项目开发。对吸纳贫困户参与经营、带动增收效果好的龙头企业、经济能人、农民合作社,在财政扶贫资金安排、资金补助、贷款贴息、良种良法、品牌建设、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2.实施移民扶贫搬迁行动,实现移民扶贫搬迁到村到户。

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到2020年,全面完成《凌云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4—2020年)》的32803人的搬迁任务。其中扶贫搬迁29716人,生态搬迁3087人。

抓好安置区的规划。实行移民扶贫搬迁安置与产业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解决水、电、路、学校、卫生所等配套基础设施,同步解决就业、医疗、社保、子女上学等问题。

落实搬迁安置政策。建立完善资金、住房、土地、就业、保障等政策。落实搬迁户建房优惠贷款政策,适当延长特困户贷款贴息年限,探索开展搬迁户建房按揭贷款业务。对移民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纳入城镇就业保障体系,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扩大政府采购服务岗位范围,拓宽就业渠道,确保每户至少有一人就业,消除移民搬迁家庭“零就业”现象。对移民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制定完善后续扶持政策,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农合、养老保险等政策保持不变。

3.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实现基础设施扶贫到村到户。

按照自治区“千村公路通畅工程”部署,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新建黄桶至百色铁路,全长约273公里,其中凌云段50公里;新建乐业(黔桂界)至百色高速公路,全长167公里,其中凌云段60.5公里;解决涉及49个行政村143个自然屯(5户以上)未通公路问题,使全县村屯交通基础设施得到切实改善;开展县城中桥、接龙桥、泗水桥等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建设。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治理中小河流11条、10山洪沟及农村河道5条,新建那位、夜屯等8座水库,总库容为1442万立方米,有效解决3.5万亩基本农田灌溉,解决6万人饮水问题。加强对主要河流防洪工程的管护,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和安全问题。

增强民生项目建设。通过推进新农村及移民搬迁项目,加强农村风貌及美化亮化工程;加快电网建设和改造,扩大电网规模,优化电网结构;改善农村饮水管网建设,强化集中供水工程;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建设,使农村人民群众过上富裕美好的新生活。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池建设,贫困地区沼气池普及率达75%以上。

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宽带”工程,加快推进全县行政村通宽带建设,实现100%行政村通宽带,100%乡(镇)建立信息服务站和信息数据库。稳步推进自然村电话网络覆盖,力争贫困农户85%以上通电话。

4.实施旅游扶贫行动,实现旅游扶贫到村到户。

充分利用浩坤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品牌优势,浩坤村列入国家旅游局扶贫重点村的政策优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系凌云的帮扶优势,加强浩坤湖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开发,争创国家5A级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带动开发建设凌云古城休闲度假区沿河旅游景观带和升级改造水源洞景区,争创凌云古城休闲度假区国家4A级景区、广西旅游度假区。加快浪伏小镇建设,提升景区档次与品位,争创广西旅游度假区。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到2020年,全县旅游产业定位明确,主题形象鲜明,产品特色突出,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到位,产业效益凸显,旅游产业成为游客满意、群众满意、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建成凌云国际山水生态长寿养生旅游目的地,成功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实现年接待境内外游客24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0.2亿元,年均增长18%和30%。旅游从业人数比重达到20%,旅游业带动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增收500元,全县2500户贫困户1.2万人通过旅游产业带动脱贫。

5.实施电商扶贫行动,实现新型产业扶贫到村到户。

依托阿里巴巴·百色产业带和淘宝网“特色中国·百色馆”(简称“一带一馆”)、京东商城、一号店和微店百色特产馆等一批强势电商平台,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强网络电商基础设施、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到2017年,实现创建电商平台1个以上。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进入开展业务,依法给予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强化产销对接服务,培育一批“互联网+特色农业”知名品牌。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依托供销合作社、邮政和流通企业,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快递服务业,鼓励和扶持贫困面广的乡(镇)建立电商物流配送门店,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积极推进知名电商落地。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加强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带头人电商知识培训,帮助贫困户对接电商平台。

6.实施农民工培训创业行动,实现就业扶贫到村到户。

以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民工培训创业行动。结合市场用工需求、贫困村劳动者个人意愿、当地实际情况,改革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法,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贫困村劳动力特点,大力开展“星火计划”、“雨露计划”培训,建立健全“贫困青年岗位就业培训生活补助机制”,每年帮助1000名贫困青年到县职校进行免费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并获得技术证书。力争到2020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883人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7540人次。

加大对农民工创业的支持力度。县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局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我县实际和产业发展结构,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做好创业项目推送工作。每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推送5个以上具备一定市场前景、准入门槛较低、资金投入少、见效快、风险小,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成熟性,并具一定就业容量,适合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创业的项目,增加到我县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库中,为贫困户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帮助。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向贫困户劳动力发布创业项目信息,并提供创业扶持与帮助。

7.实施贫困户产权收益行动,实现资产性收益扶贫到村到户。

学习推进田东县资产性收益行动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全县贫困户资产性收益扶贫行动,开展贫困地区土地股份合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凌云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2016年,在县城建成产权交易中心,积极探索贫困群众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移民迁出原宅基地等资源进行产权流转交易的多种市场形式,扩大交易品种,运用市场手段盘活农村资产要素,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增加贫困群众财产性收入,实现产权收益脱贫。

构建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并优先给予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推进贫困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引导贫困村将集体有关资源资产资金、贫困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模式,提高股份资产收益,帮助贫困户增加入股资金分红、土地租金等收入。

8.实施科教文化卫生扶贫行动,实现科技文化卫生教育扶贫到村到户。

以贫困村(屯)、贫困人口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科技精准扶贫规划。根据贫困村产业发展需要,从全县农业、林业、水产畜牧、旅游、文化、教育部门选派科技特派员指导产业发展。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和项目进村进屯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到贫困村(屯)领办创办产业项目、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率先在贫困村(屯)推广增收效果好的新技术、新品种和科技创新成果。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加强以贫困群众为主要对象的科技培训,确保贫困家庭的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术。

全面推进文化扶贫。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扶持贫困村综合文化阵地建设,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加大贫困村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大力挖掘民族传统文化,打造民族文化名村,支持家庭传统文化传承。加快贫困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19年基本实现每个贫困村有一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支持县文艺团体深入贫困村(屯)开展文艺演出,扶持贫困村(屯)组织开展经常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贫困群众文化生活。

全面推进教育扶贫。统筹全县教育资金和项目,分年度、分批次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到2019年,实现学前教育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全面改善,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全部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生学杂费,实现12年免费教育。落实职业教育免学杂费政策,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建立县内大学贫困家庭子女定向培养制度,对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实行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并给予中长期贷款补助。建立贫困家庭子女定户、定人教育精准帮扶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入学到毕业就业进行全程跟踪、全程资助、全程扶持。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村学校教书育人。加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让乡村教师安教乐教。

加大卫生计生扶贫。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补助、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重大疾病救助水平,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快县、乡村公共卫生项目建设,到2019年,实现县医院达到二甲水平,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实现标准化。建立贫困家庭子女行医定向培养机制,实行村医定向免费培训。鼓励医学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行政村就业,逐步提高村医补助标准。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

9.实施金融扶贫行动,实现金融扶贫到村到户。

以百色建设全国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以及国开行广西分行对口帮扶凌云为契机,积极探索政策性金融扶贫制度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建设好县、乡(镇)两级扶贫投融资平台,筹集更多的资金投入精准扶贫项目,在用好用活中央、自治区、百色市金融扶贫改革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建设扶贫开发综合示范区,并加大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实现金融扶贫示范区与产业扶贫示范区有机结合。通过开展贫困村、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采取财政、金融、社会投资的方式组建凌云扶贫产业基金,形成对脱贫攻坚的集束投入,打造发展提速、成效显著、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凌云“扶贫模块”,打造凌云精准扶贫升级版。

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贫困村和贫困户信用评级及授信工作,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开展扶贫贷款业务,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到凌云开展扶贫信贷业务,扩大信贷规模。在贫困村建立金融扶贫服务点,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金融便民服务点全覆盖。建立财政资金贴息制度,对考上大学、高职(专科)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提供8000元以内生源地助学贴息贷款。加大各类创业贷款贴息力度,提高扶贫龙头企业、贫困村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贴息贷款额度。加大创业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

建立风险补偿长效机制。设立精准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精准扶贫小额信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贴息贷款的损失给予补偿。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以及大型农机具等抵押担保贷款。建立由财政支持的融资担保体系,开展扶贫贷款担保业务。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优先在贫困村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大贫困村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积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开展贷款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对人身意外保险保费予以补助。积极稳妥发展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采取县财政扶贫资金补助、社会帮扶等形式,每个贫困村项目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10.实施社会扶贫和社会关爱行动,实现结对帮扶到村到户。

健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和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的长效机制,落实全社会共同责任,积极推进社会扶贫和社会关爱行动。

精准派人帮扶。完善县四家班子领导挂点联系贫困村制度,向贫困村派驻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实现53个贫困村全覆盖。各帮扶单位要选派熟悉农村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驻村,落实驻村工作责任制,做到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工作队不撤走。落实干部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实现干部结对帮扶全覆盖。

深化社会扶贫。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主动对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企业和区直、市直单位定点帮扶凌云工作,争取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业对我县脱贫攻坚更大力度的支持。做好广东、玉林对口帮扶工作,争取广东省、玉林市更多的支持。引导经济能人、爱心人士等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脱贫攻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国有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到凌云参与脱贫攻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共建”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村(社区)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建设信息平台和服务网络,发布社会扶贫援助和求助信息,公布社会扶贫项目,实现社会扶贫资源与贫困村(屯)、贫困户帮扶需求精准对接。

深入开展社会关爱行动。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信息管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乡(镇)村党员、干部、教师联系帮扶“三留守”人员“一对一”联系对接制度,落实联系帮扶责任,做到对接全覆盖。探索建立关爱“三留守”人员服务机制,倡导邻里互助,组建关爱队伍,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加强“三留守”人员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凡基本生活有困难的,一律实行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空巢留守老人、妇女维权工作,加大对农村幸福院、儿童家园、妇女之家等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和运营保障。深化推进“五保村”建设。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制度,做好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设立贫困对象医疗救助基金,对贫困户中不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和影响劳动的慢性病患者,适度资助个人参保资金。

加强扶贫政策宣传与落实,实现惠民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强化扶贫法治保障,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切实行使规划、协调、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落实好攻坚措施,落实好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法定工作,把扶贫攻坚战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加强扶贫指挥部队伍建设,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统筹扶贫开发作。坚持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任制,建立健全包括责任分工制度、责任考核制度和奖罚制度在内的扶贫开发责任制度,建立行业扶贫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的扶贫责任,加强对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继续实行“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定点扶贫工作责任制;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体制。

第二节  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对贫困村第一书记的管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的引导、示范、联络作用,切实加强贫困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建设,团结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通过加强领导,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跟踪问效、行政问责体系,扎实推进各村项目建设,提升产业发展,切实提高贫困农户收入,巩固扶贫成果。

第三节  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扶贫监测系统

加强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工作有效衔接,民政、扶贫、公安、人口计生部门、统计等联合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做好扶贫开发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工作,对贫困村、户以及扶贫项目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形成扶贫监测系统;将项目监测评估工作与项目督查工作结合起来,以项目的科学实施为指导,不断强化督查工作,努力提高项目实施绩效;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极差的相关责任人以及违法违纪现象追究责任,实行建设责任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节  加强组织培训,强化扶贫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组织培训和青年人才引进,改善扶贫人才队伍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抓好扶贫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稳定干部队伍,努力形成层级完善、运转高效的扶贫工作网络,适应扶贫事业长期发展的需要。加强扶贫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有计划地组织选派扶贫干部学习研修、挂职锻炼,提高扶贫开发管理水平,积极推动与经济发达地区之间的干部交流,加大对扶贫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加强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廉政和效能建设。

 

附件:

1.凌云县2016年脱贫摘帽项目库汇总表

2.凌云县2017年脱贫贫困村脱贫摘帽项目建设统计表

3.凌云县2018年脱贫贫困村脱贫摘帽项目建设统计表

4.凌云县十三五期间非贫困村项目建设计划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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