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黄传稳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0 文号:凌政干〔2017〕4号 时间:2017-06-01 08:21:00 点击: 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传稳同志(县信访局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钟钜斌同志(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容世庄同志(县接待办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张宗福同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刘国宏同志(县工管委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万恒勇同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飞同志(泗城镇国土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罗杏小同志(加尤镇国土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向秀万同志(伶站瑶族乡国土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罗宗贞同志(逻楼镇国土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陈宏军同志(县采购管理办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凌同志(县职教中心副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李泽湛同志(县职教中心副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吴宣毅同志(县职教中心副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杨再思同志(凌云中学副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胡仁贤同志(凌云中学副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曹韩远同志(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督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田应勤同志(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唐利剑同志(逻楼派出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庞忠沛同志(泗城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覃铁军同志(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黄仲莲同志(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管志武同志(沙里派出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马晟倬同志(沙里司法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付天龙同志(县新农合管理办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吴政志同志(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潘丽玲同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陈洪飞同志(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何堂伦同志(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肖庆媛同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姚懿娴同志(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站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吴政德同志(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祝有情同志(县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杨正高同志(下甲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李天伟同志(朝里瑶族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何朝上同志(伶站瑶族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肖运锋同志(逻楼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宝同志(玉洪瑶族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试用期开始算起。

  

 

2017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分享:
网警
  • 主办单位:凌云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凌云县人民政府网
  •     桂ICP 12007659 号             网站标识码:4510270001
  • Copyright 2012-2016 lingyun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 本站资源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技术支持:百色创慧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