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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劳昌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0 文号:凌政干〔2017〕5号 时间:2017-06-01 08:23:00 点击: 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劳昌春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曹韩昭同志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正永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卢胜业同志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杨胜瑾同志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杨胜毅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沙里工商管理所所长职务;

杨昌明同志任朝里瑶族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黄柒安同志任沙里瑶族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姚俊英同志任县司法局逻楼司法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田庆丰同志任县司法局加尤司法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劳鑫同志任县港航管理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杨芳同志任泗城镇财政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岑艳萍同志任加尤镇财政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2017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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