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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0 文号:凌政办发〔2017〕55号 时间:2017-05-12 10:57:00 点击: 次


县各有关单位:

   《推行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11 

 

推行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政发〔2014〕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54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全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7〕42号)精神,为做好推行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新要求,在2016年推行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纳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权责事项为2016年县人民政府确认保留的权力事项(含共性权力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国务院和自治区已经明确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桂政发〔2016〕76号)〗。除法律法规修订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调整或明确要求调整的权力事项外,其他的权力事项暂时不作调整。

(二)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部门(单位)为2016年推行权力清单的政府工作部门。(详见附件1)。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个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逐一厘清与调整后的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和责任事项依据。

1.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作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行使权力过程分解为不同环节,对各环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详尽描述,使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对应的责任事项,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2.责任事项依据。列出责任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3.追责情形。列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4.追责依据。列出追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二)升级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在进一步清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完善部门行政权力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一表两单”的要求,将两张清单融为一体,实现“两单融合”,体现权责一致、紧密衔接。

(三)审核确县政府部门权责事项。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参考自治区编办下发的市县权责清单模板,组织对本级相关部门(单位)报送的权责事项清理意见进行集中审核,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按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

(四)依法公开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经过审定确认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要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部门(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设定固定板块予以公开。除保密事项外,要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升级后的权责清单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步骤

(一)清理编制权责清单阶段(2017年5月30日前)

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参照自治区编办下发的市县权责清单模板,认真梳理本部门事项,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完善部门行政权力责任,填写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和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3),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5月30日前一并报送县权清办(设在县编委办)。部门所属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行政权力、行政权力责任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送。

(二)集中审核阶段(2017年5月30日—6月30日)

县权清办牵头组织对相关部门(单位)报送的权责事项清理意见进行集中审核,组织专家论证,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反馈各部门(单位)核实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三)公开公布阶段(2017年7月1日—8月1日)

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正式对外公布。有关部门(单位)逐步将清单内权责事项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管理。

(四)检查完善阶段(2017年8月2日—8月30日)

县权清办跟踪了解各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两单融合”工作取得实效。

    五、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落实到位。要明确工作机构和联络员,县直相关部门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通讯录(详见附件4)报送县编委办,联系电话:7613917(传真),电子邮箱:lyqlqd@163.com,地址: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苑小区422号(行政大楼155室)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县编委办要做好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负责权责清单的总体审核工作。县政务办要进一步做好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开权责清单、指导部门调整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快行政权力网络运行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等工作。县法制办要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做好权力事项调整涉及法律法规规章修改的相关工作。县直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确凌云政府部门“两单融合”工作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三)依法调整完善。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实施依据和责任事项依据,调整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权力责任,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所应承担的责任。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强化督促检查。两单融合”工作纳入县人民政府 2017 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跟踪了解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相关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督办。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有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实地检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由于桂政发〔2016〕76号文件和“两单融合”模板内容较多,不易打印纸质材料,请登录邮箱自行下载,邮箱:lyqlqd@163.com,密码是7613917


附件:1.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部门(单位)名单;

          2.XX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汇总表;

    3XX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总表;

          4.XX部门(单位)“两单融合”工作通讯录。

下载附件:凌政办发〔2017〕55号附件.doc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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