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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云县编制和优化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0 文号:凌政办发〔2017〕65号 时间:2017-06-07 11:42:00 点击: 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凌云县编制和优化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6

 

 凌云县编制和优化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7〕1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我县编制和优化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程序严密、全程公开、监督有力、服务便捷,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按照县(含住县中、区、市)政府部门和乡镇权责清单,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优化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与自治区、市同步实现县、乡两级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

三、实施步骤

(一)编制和优化流程阶段。

1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参照区、市工作方案拟定我县本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并组织召开全县培训动员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完成时限:2017年5月31日前)

2县编委办指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见附件1),结合县下发的“两单融合”工作同步开展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参照自治区制定的统一标准,加强上下沟通对接,按照本方案模板(见附件2),具体编制和优化确认保留的10类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经本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及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形成初稿。乡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报送该行政权力事项对应的县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完成时限:2017年6月25日前)

(二)审核流程阶段。

1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编制和优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要逐级审核、上报至自治区、市对应业务主管部门。

乡镇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时限:2017年7月25日前

    2待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后,将逐级反馈给报审部门,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市对应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反馈意见,对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其中:各行政权力编码由自治区统一制定,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必自行编码)。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将自治区、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材料,报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复核。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20日前)

3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经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县、乡两级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集中复核,报县编委办提意见,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前)

(三)公开发布阶段。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汇总我县辖区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后,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并在凌云县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法制部门网站等平台予以公开,乡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规定进行公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20日前)

(四)总结考评阶段。

县政务办、县编委办会同县绩效办,对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进行绩效考评,为迎接自治区、市到我县开展编制和优化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绩效考评核验做好准备。

    (完成时限:2018年1月31日前)

(五)推进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持续推进)。

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统一纳入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对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具体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请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将本乡镇、本部门编制和优化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明确责任分工。由于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与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密切相关,权力类型涉及范围广、数量大,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好本部门负责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业务人员与县编委办、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好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县编委办、县法制办要协调配合好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与县政务办形成工作合力,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审核阶段,要选派业务骨干,与县政务办共同对我县经自治区、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复核,推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按时报送材料。承担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县直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将县、乡两级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材料报送市对应业务主管部门的进展情况表(见附件4),于2017年7月25日前报送县政务办(电子邮箱:0776-7619828@163.com)备案。对不按时向市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的,县人民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未尽事宜,请与县政务办联系,电话:7619828,7618368,传真:7613008。

由于“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材料模板”内容较多,不易打印纸质材料,请各部门(单位)登录邮箱自行下载,邮箱:lyxzwfwzx@126.com,密码是abcd123456。

 

 附件:1.各有关部门名单凌政办发〔2017〕65号附件1.doc

   2.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材料报送模板凌政办发〔2017〕65号附件2.doc

   3.编制和优化市县乡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指南凌政办发〔2017〕65号附件3.docx

   4.凌云县编制和优化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进展情况表凌政办发〔2017〕65号附件4.xls

   5.XX部门(单位)编制和优化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通讯录凌政办发〔2017〕65号附件5.doc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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