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季度完成情况及上半年预测
根据2017年第一季度市、县居民核定反馈数据显示:2017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64元,同比增长7.4%,在全市12个县中排第9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1元,同比增长9%,高于全市0.7个百分点。预计2017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46元,同比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70元,同比增长16%。
二、城镇居民实现预测增收任务难点
(一)由于经济下行大格局的影响,企业融资难度加大,企业发展壮大慢,企业提高职工工资的内生动力不足,职工工资性收入不能快速增加等因素影响居民收入的增加。
(二)由于对市场变化认识不足,部分城镇居民存款转移,导致城镇居民利息净收入大幅度减少,使财产净收入呈微增。
(三)随着物价的不断变化提高,给低收入户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高、低收入家庭之间的差距较大。
三、城镇居民实现预测增收任务措施
为确保城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全年目标任务26650元,在上半年,我县主要通过完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同时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全面促进城镇居民收入增加。
四、农村居民实现预测增收任务难点
(一)由于我县是贫困县,我县农业科技投入和基础设施投入有限,农村居民收入依然是主要依靠传统耕种,增收动力不足,致使我县农村居民基数低,实现目标增长有一定难度。
(二)农民工资性收入增收渠道单一,同时劳动力素质和技能培训跟不上,增收潜力不足。
(三)农民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农业生产增收稳定性不足。
(四)贫困群众自主脱贫意识不强。
五、农村居民实现预测增收任务措施
(一)加强农技推广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拓展“一产”增长空间。
(二)加快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鼓励创业增收。
(三)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稳定农资价格。
(四)拓宽收入渠道,通过优化收入结构增收。
(五)加强政策引导,增强农民自我发展动力。